8月8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嫌犯刘赘衡在被审讯。 |
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力夫 淋伟)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30”爆炸案,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大楼爆炸案,造成4死20伤的被告人刘赘衡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了解到,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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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0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一税务分局大楼发生爆炸
7月30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一税务分局大楼发生爆炸,造成多人伤亡。下午16:15分许,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的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发生爆炸。[详细](星辰在线)
事件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 警方确认爆炸属人为
长沙警方通报,此次爆炸已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伤者已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目前,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现场勘查各种迹象显示此案系人为制造爆炸所致。[详细](中国新闻网)
税务局否认征税造成惨剧 邻居称嫌犯幼年丧父报复心强
孙老师介绍,刘赘衡有两个哥哥,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刘赘衡父亲为衡阳铁路分局医院职工,刘赘衡只有几岁时,父亲就因肺病去世。母亲没有工作,独自抚养4个孩子,非常辛苦。记者在芙蓉区国税局见到了几位爆炸案中幸存的东屯渡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他们暂时被转移这里工作。其中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员认为,爆炸案“不可能是征纳关系造成的”。[详细](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