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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挪用360多万元公款给哥哥开矿 双双被判刑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12月30日13:35

  广西新闻网桂林讯 (记者邓振福 通讯员莫彬) 桂林市一事业单位出纳雷蕾,为帮哥哥雷亢筹措资金铤而走险,在她保管的单位现金支票上偷盖单位财务章、会计印章,分35次取走367.2万元。12月20日,雷蕾被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雷亢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2月27日,秀峰区法院收到了雷亢的上诉状。

  偷盖公章取走300多万

  今年43岁的雷蕾,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任桂林市一事业单位计财部的出纳,管理着单位对公账户的相关凭证和印鉴。雷亢退休后,在环江从事林业、矿产项目开发,需要大量资金。雷蕾 帮哥哥借了大量资金,但哥哥仍要她帮筹措资金,多次建议她挪用单位的公款。

  起初雷蕾拒绝了哥哥的要求,后来她提出,如果哥哥在2007年8月底能将挪用的资金还回来,便答应用公款周转一下。雷亢当即答应。2007年8月2日,雷蕾利用管理对公账户相关凭证和印鉴的便利,在自己保管的单位现金支票上偷盖单位财务章、会计印章,私自从银行取出9万元,并将钱交给哥哥。

  就这样,雷亢每次缺乏资金时,就叫雷蕾用同样的方式取公款帮解决。至2009年10月,雷蕾共取走公款367.2万给哥哥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伪造对账单瞒天过海

  2009年11月,雷蕾挪用公款的事被发现,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同年11月13日,雷蕾被刑事拘留。雷蕾单位一同事告诉记者,平时去报账时,雷蕾都很和气,人际关系也不错。雷蕾东窗事发后,听说她两年时间就挪用了367.2万元,同事们都不敢相信。同事们还感到奇怪,单位那么多公款被挪用,单位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竟然没有察觉。

  原来雷蕾耍了个小聪明,通过造假对账单的方式欲瞒天过海。据调查,雷蕾负责从银行取回单位账户的对账单。为掩盖其私自取款的行为,她在对账单上做了文章,伪造每月银行对账单再交单位计财部会计做账,这样就将挪用的那部分公款冲平了。

  堵财务漏洞防类似案件

  案发后,雷蕾退出了20万元,雷亢退出了3万元,还有344.2万元至今没有退还。

  雷蕾的辩护人称,雷蕾挪用公款是因为兄妹之情丧失了原则,她将挪用的钱全部交给了哥哥,分文没有使用,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但法不容情。今年12月20日,桂林市秀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雷蕾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且未全部退还,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雷亢系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目前,雷亢已提出上诉。

  “一个女出纳能轻而易举地挪用367.2万元,且在两年时间内没有被发现,说明单位财务管理有漏洞。”广西一会计事务所主任邓先生说,按理会计要保管好自己的印章,这样才能起到相互监督作用。雷蕾所在的单位需要完善财务制度,会计不能图方便将印章交给他人使用,以避免出现类似案件。

  作者:邓振福 莫彬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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