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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学校变相收钱 河南省委书记答复立即清退(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30日17:53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我是平顶山叶县龙泉乡半截楼村村民,关于我村学生不能在本村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向您反映一下。一年级学生收钱。我想问一下是谁剥夺了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村老百姓等着书记大人的回音。谢谢了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叶县县委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查:2003年,叶县对学校布局定点时,叶县龙泉乡中心校考虑到半截楼村的学生少,且学校校舍属于危房,无法正常使用的现实状况,决定对该校进行撤并,让半截楼村的学生到临近的谢营小学就读。但半截楼村“两委”考虑到村民意见,与原龙泉乡学区协商,并报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保留该校一年级一个教学班(属谢营小学的一个教学点),让一名教师授课。由于该教师去年已经到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而谢营小学师资本身就紧张,无法再派出教师到半截楼教学点任教。半截楼村“两委”与原半截楼村小学退休教师赵国顺同志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凡是愿意在半截楼教学点上学的学生每生自愿交100元,作为对授课教师的补助。2009年开学后,半截楼村仍有7名学生自愿留在该村教学点就读,村“两委”根据当初的协商意见,收取每名学生费用100元。

  通过查证落实,叶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对该问题作出如下处理:1、责成半截楼村教学点对收取学生的费用立即清退。撤消半截楼村教学点,让学生到附近的谢营小学就读(费用已清退);2、对责任人赵国顺同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在龙泉乡全体教师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教育全乡教师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卢书记,我们买的是平顶山市黄楝树旧城改造XX房地产开发的1号楼,08年入住,楼前有幢三层小楼,属于坐地户楼,开发商买了一部分,扒了一部分,距离我们的阳台不到50cm,把我们的阳光全挡了,白天暗无天日,屋里温度比外面的差快10摄氏度,老人孩子在屋里度日如年,买房花的家里一辈子的血汗钱,找区里说区里说我们买房时没给开发商谈好,怨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区里统一扒,他们不管,现在已过年了,我们天天盼,夜夜盼,欲哭无泪,不知道找谁解决,希望赵书记过问一下,早点送我们一些阳光。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卫东区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区长云建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宏亮分别作出批示,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关办理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的“三层小楼”位于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黄楝树小区同乐街西侧,是1988年该住户在自家的老宅基地上由平房改建成的,办有临时建筑许可证,现有5户居民居住。在该“三层小楼”东侧还有2户独立的二层楼住户。网民张保健所居住的楼房是康泰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建成的,位于该“三层小楼”北侧。张保健在购买该房屋时,已知采光受限。

  1994年,平顶山市启动旧城开发改造项目,黄楝树小区进驻多家开发公司共同开发,开发商与黄楝树居民签订拆迁改造联建协议,进行开发建设。1998年由平顶山风帆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的楼房占用了“三层小楼”住户一部分地方,并进行了赔偿。平顶山风帆房地产开发公司楼房售完后,该开发商迁出小区。目前,平顶山风帆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倒闭。2005年由康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黄楝树居民重新签订开发联建协议,但该“三层小楼”住户要求按照卫东区制定1:1.1或1:1.3的标准进行补偿,不同意开发联建。康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此赔偿标准过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该区域未开发陷入停滞状态。

  二、 采取措施

  接到网民留言后,卫东区立即召开建设局、建设路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办法。鉴于该问题属于黄楝树旧城开发改造中的遗留问题,时间跨度较长,解决难度大,下一步,卫东区将统筹黄楝树旧城改造工作,彻底解决该问题。目前,区政府已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对黄楝树旧城开发改造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卫东区已协调康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与居民协商,该“三层楼”住户已同意对房屋进行拆除,具体赔偿标准正在协商中,待相关手续完备后,予以拆除。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

  平顶山市09年公招的91名乡镇公务员迄今还未分配上班到岗,他们的村干部生活补贴也停发了,陷入了生活无着的特困状态。请关心一下。

  谢谢您!!!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平顶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核实情况,督促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召集有关县(市)负责人,督促尽快让还没有上岗的乡镇公务员上岗。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安排,2009年平顶山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91名,于2009年12月2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录用魏朝辉等91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的通知》(平人〔2009〕118号)正式录用,并分派到有空编的相关县(市)。整个招录工作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考生的好评。录用为公务员后,工资按照公务员政策规定执行,村干部生活补贴停发。

  这批公务员是平顶山市统一考录后分派到相关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再次进行分配到乡镇后才能上岗,再次分配有一个过程,各县(市)情况不同,再次分配的进度也不相同。尤其是鲁山县接收人员多,情况复杂,再加上有一段时间主管领导出差,没有能够按要求及时分配到乡镇,使这部分人员没有能够及时上岗。目前经过督促落实,这部分人员全部分配到位并已上岗。

  【网民留言】

  2010年2月中平能化集团在汝州市夏店乡(上鲁村磨庄村)占用农耕地(300多亩),地方政府与中平能化集团未经农民同意就将土地上的农作物(小麦)毁掉,据说此乃河南省政府重点项目,可是,为何没有任何事前的政府工作安排就私毁土地,等到农民发现时田地已毁,小麦已损!国家就是这样“保护”耕地的吗?而且,他们仅出2.6万元就打算将所占耕地买断,乡里和村里的干部还扬言:谁敢出来阻拦,就将谁抓起来!这就是人民的父母官,吃着纳税人的钱的官员!老百姓的利益呢?2.6万元花完了呢?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希望政府能够妥善解决此事!(其他省的做法可以借鉴:按土地年收入的平均数,由项目开发的公司每年向被占用耕地的农民支付土地使用费。)联系电话15937547612或15993561923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汝州市委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相关单位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调查,中平能化集团夏店矿是国家十一五规划、河南省2010年重点开发项目工程。该矿于2010年1月26日进驻夏店,进行前期的“四通一平”工作。中平能化集团夏店矿开发协调办公室与涉及占地的有关村委密切合作,就占地边界勘定、占农户耕地面积、占地赔青、占地补偿等召开村民会议,按时发布相关公告公示,中平能化集团施工队前期“四通一平”工作已有序开展。网民反映的“没有任何事前的政府工作安排就私毁土地”情况不实。

  关于网民反映的占地补偿款26000元,是根据省政府〔2009(87)号〕文件所定。夏店乡及中平能化集团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

  【网民留言】

  白龟山水库是平顶山全市人民的大水缸,自2000年以来,水库沿岸的个别居民无视政府通告,在水库中央利用采砂船进行抽砂牟利,严重污染了水源,市政府曾多次治理,但仍旧死灰复燃,不知道是政府打击力度不够,还是另有文章,我们已在地方领导留言,但现在还是不见成效,望书记大人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代表全市人民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2000年,平顶山市制定印发了《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市政府成立了由王富兴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崔建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姬保家、市环保局原局长张德欣任副组长,新华区、湛河区、鲁山县政府县(区)和和新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以及市水利、农业、交通、工商、城建、畜牧、电力、国土、林业等市直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辖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各相关局委为牵头配合单位,以白龟山水库高程103.0以下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整治重点,取缔水库沿岸(含沙岛)违法经营的餐饮摊点、网箱(围网)养鱼、抬网及畜禽养殖、游船机动采沙船、捕鱼机动船,违法船只撤离水库高程103.0以外并拆除,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并撤离库区。

  今年春节前后,有部分采沙业主受暴利的驱使,又开始违法采沙,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每天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快艇3艘,拆沙船设备2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进行毁灭性打击。截止4月20日共取缔了养鱼网箱99箱,围网11个,鱼阵17个,抬网40个,拘留抗法人员2人,违法采沙活动全部取缔。

  为了巩固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成果,避免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行为的死灰复燃,市环保局呈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平政〔2010〕24号),在“五一”节后,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通知》的规定,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辖区的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长期不能取缔到位的,除实施经济处罚外,要在全市对该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四大班子领导;对在整治后不出现任何反弹的县(区)实行重奖。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向你反映个问题,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李,经常上班带着自己的宠物狗(苏牧),自己开着别克君威公车,后面坐着条狗,狗头还伸出窗外,好不威风啊。到单位后还有专人遛狗,简直把单位当成自家的了。作为副县级干部,一校之长,这样做影响极坏。广大群众只能在下面议论。另外,他还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获得运动员等级证,让他的儿子顺利考上了北京体育大学........作为党的干部,如此行为,实在是有损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希望通过您给他提出批评,让他改正错误,积极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谢谢!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平顶山市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网民反映李建成利用职权为其儿子办理运动员等级证问题。经调查,李建成同志的儿子从上初中至高中期间,就在市运动学校跆拳道队接受系统训练,2007年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取得第二名的成绩(按照规定,可以办理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2008年李建成的儿子参加北京体育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被北京体育大学录取,因此没有发现利用职权为儿子办假证问题。

  二、关于反映的其他问题。经调查,网民反映其经常在上班期间溜狗问题不属实。但是李建成同志确曾发生过因忘带钥匙,带狗进校园的情况。对此,平顶山市体育局主要领导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已作出深刻反思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

  我们是鲁山县马楼乡宋口村二组全体村民,现向您反映一件官商勾结滥挖河床导致河流改道,冲毁彭河水库下游重要灌溉水利设施(渡槽倒塌),冲毁本组十余亩粮田,现在彭河下游四个乡镇,上万亩粮田旱时不能灌溉的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

  自2000年以来,鲁山县张良镇前营村王广圈在鲁山县马楼乡宋口村东河未经政府部门许可的前提下私自滥挖河床,以卖沙牟取暴利,对群众的集体财产和生产于不顾,每逢汛期到来,河水冲走大面积的粮田及农作物,由于王的无序滥挖致使河床降低,彭河水库下游的重要灌溉设施(渡槽)被冲毁倒塌,导致下游上万亩粮田旱时不能灌溉,群众多次反映,但沙场主王广圈是当地的黑恶势力和有关部门部分领导相互勾结,对群众威胁恐吓。群众打电话反映情况沙管局给沙场主通风报信敷衍群众,目前为止他们仍勾结在一起,目无王法滥挖滥采,我们在百般无奈下才向您反映此事,望您在百忙中关注此事为我们做主。

  宋口村二组全体村民

  答复意见:

  鲁山县委书记荆建刚立即责令县砂管局调查处理。

  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网民反映宋口村王广圈砂场非法采砂问题属实。4月27日,该县砂管局来到马楼乡宋口村,发现私营业主王广圈私自卖砂,当场扣留其挖掘机一台,拆除其采砂船一条,并对现场砂堆实施了封存。4月28日,县砂管局召集宋口村、组负责人及群众代表与王广圈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宋口村同意王广圈将砂场积砂用于村内修路,村民停访息诉,双方对约定表示满意。下一步,县砂管局加大对此河段的监管力度,如发现有死灰复燃现象,立即给予严厉打击。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

  平顶山汝州瑞平电厂非法排放一种白色颗粒状污染物,放在院子的物品都是白茫茫一层,极大损害当地4000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到当地政府,一直无人管,如果这样下去,是要出大事的,请卢书记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瑞平电厂由于部分冷渣器运行效果不理想,存在放渣情况,其排入的少量废渣堆放于该厂的临时堆渣场,在废渣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针对该问题,瑞平电厂已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冷渣器改造资金260万元,对4台冷渣器进行改造。目前,部分冷渣器已改造完成,预计2010年10月全部改造完成投入使用。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郏县的,我代表薛店乡种地的老百姓向您祈求.管理一下我们这里的非法冶炼.他们炼铁排出的水和烟。严重污染了我们乡方圆数十里的生态环境.请您和相关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们这里视察.我和我们乡的人民盼望你的到来.为我们这些种地的老百姓做主/ 民以食为天.您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祈盼。。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一、 基本情况

  郏县薛店镇胡村等6个村的小铸造户,均为家庭小作坊式企业,共有106户。郏县发改委于2008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对薛店镇胡村等六个村106户小铸造户实施断电关停的通知》(郏发改〔2008〕116号)。2009年2月17日、18日,县政府组织发改委、环保局、县供电公司相关单位配合薛店镇对小铸造户实施断电。此次断电共停91户,其中高压用户6户,低压用户85户。在此期间,薛店镇党委、政府也积极引导铸造户走联合发展道路,达到环保标准。但由于各铸造户习惯了各自经营,联合改造计划未能有效实施。

  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6月3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取缔胡村小铸造企业专题会议,并制定了断电关停实施方案。一是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薛店镇、环保局、发改委、国土局、公安局、监察局、督查局和供电公司在断电关停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二是成立断电工作组。从薛店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抽调130余人。分成2个断电工作小组,在保证群众生活用电的前提下,对薛店镇胡村等6个村106户小铸造企业实施断电。三是动员彻底拆除。要求各铸造户1个月内将小炼铁企业全部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辅料和产品。逾期,将强制拆除。四是严防反弹。薛店镇、环保局抽调的工作人员在断电后要入村包户,动员铸造户自行拆除设备,严防铸造企业死灰复燃。

  2010年6月5日上午8点半,断电工作组对薛店镇胡村等6个村小铸造企业实施了强制断电。下午2点,断电工作完成,监控人员已入村工作。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取缔整顿工作方案,在期限内坚决完成治理任务。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

  平顶山市2009年文件规定,本科学历的村官发放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并且干满三年且连续考核称职及以上者、从第4年起每月加发50元。这就是说平顶山市2004年3月下派的第一批大学生本科村官在目前应该领取每月14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可是,平顶山市所辖一些县区对此政策置若罔闻拒不执行,侵害了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建议省里责成有关部门和地区予以纠正落实。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2010年,为了建立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增长机制,平顶山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该意见规定: “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对继续在村任职、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适当增加生活补贴,一般从第四年起每月增加50元”。这一规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调高生活补贴的起算时间是2010年,2004—2009年不作追计;二是生活补贴增加与否,由任职的县(市)区根据当时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决定。同时,还要兼顾国家政策,若国家出台新的生活补贴标准,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因此,网民反映的问题是理解政策有误。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汝州市三佳公司最近擅自启动本厂两台小锅炉,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希望环保部门尽快查处此事,勒令停运其锅炉,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三佳公司有3台4吨卧式锅炉。因三佳公司改用电厂燃气,锅炉一直停用。2010年5月9日、10日该厂对锅炉进行检修,在试动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目前,该公司锅炉配件箱已经拆除。今后,环保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责令三佳公司再使用锅炉时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做到烟尘达标排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是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我们单位年产值几十亿元,中层干部月薪副职8000多元,正职高的拿到16000多元,厂级领导的月薪就不清楚了,而一线职工正常出勤竟然有0工资的,还有的给发了几毛钱,这样怎么生活?!!!请卢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职工反映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出现在加工分厂,按照公司《集体合同》和《薪酬管理制度》,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只有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当月完成工作量严重偏低,公司无法保证其工资收入。因公司原因造成个别员工无活的,分厂安排进行其它辅助工作,并支付工时,但若出现打卡后脱岗或不服从工作分派的,公司不能保证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工资为零的情况是由于员工工时严重偏低,所获工时工资不足于扣减各项保险金,为保证保险金的正常扣减,故而只能按保险金标准发放,即零工资。

  【网民留言】

  我们是鲁山县库区乡权村杨树沟的村民,我们联名向包青天书记反映我们村长徐xx侵害集体利益一事。他当组长时,骗取国家挖井钱,但是一口井也没有挖,村民们仍然是各个打各自的井,这样的吃水工程,只是建了一个水塔。2009年操纵选民,当上了村长,就把村里河沙资源买了,村民们并不知情。什么“4+2”工作法,在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改革开放30年了,邻近村组群众都富裕了,住上了新楼房,家电电器等都有,而我们组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上。可徐xx一家几口人不受劳作之苦,盖了新房、买了轿车、安了空调,与全组其他人的生活形成明显抬头,阍不是群众不会干、不能干,而是徐xx的胡作非为的结果。请书记派人来明查!我们等着盼着!我们现在经常去乡里上访,可是乡里每次都堵回来。要是没有管我们。就去郑州、北京,看看谁来管。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村民代表:鲁xx、。联系电话:15938936049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1、关于网民反映权村打井一事。经查:2000年库区乡水利站给权村实施一项吃水工程,库区乡水利站负责技术及资金,村组负责场地及挖地沟,由于当时受技术条件及地质条件限制,打了两眼井,建了水塔,使全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

  2、关于网民反映权村村主任操纵选举问题。经查,2008年库区乡第六届村民换届选举,权村党支部在库区乡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组织法》,按程序进行,网民反映的问题不实。

  3、关于网民反映砂资源问题。经查,权村段河道的砂资源由组长及部分群众代表分两块分别承包给了两个砂场,现任组长及代表认为这两份合同违背群众意愿,于2010年5月29日将承包方起诉到鲁山县昭平湖法庭,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4、关于网民反映权村村主任徐某财产来源不明问题。经查,权村村主任徐某利用农闲之时经常外出做生意,未查出徐某有不正当收入。由于网友系匿名,联系电话经多次拨打无人接听,无法把调查处理意见反馈给反映人,库区乡政府调查组把查处结果给权村党支部、村委会,他们都表示同意该结果。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我们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卫生学校的教职工。平顶山市盛世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路南段上岛咖啡11楼)和卫校的领导官商勾结,在国家命令禁止教育用地不能建家属楼的情况下,没有经过土地公开招标和拍卖,校领导私自和开发商签协议盖高层。并且在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于2010年2月9日号召教职工交钱,非法集资3000多万元,数额巨大。恳请卢书记和纪检部门能调查过问此事,给全校教职工一个答复。谢谢卢书记!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一、关于反映开发商“三证”手续不全、非法集资3000万元建家属楼的问题

  经查:平顶山市卫生学校搬到新校区后,为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校领导班子于2010年元月21日开会决定在新校区内南部划出16000平方米土地,和平顶山市盛世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建家属楼,并于2010年元月30日交校第五届教代会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市卫校和盛世天晟公司在没有合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0年2月18日签订了联建团购合同。全校有271名职工按每小套交5万元、每大套交8万元订金的标准向开发企业交款,合计1911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纠正的情况

  市卫生学校决定在校院内建职工家属楼,属违法占用教学用地,教职工向开发商交线属非法集资。据此认定,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为了保证教职工集资款的安全,维护稳定,调查组已于6月9日上午协助市卫校将教职工集资款1911万元从盛世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帐户转到了市卫校的帐户。同时责令市卫生学校停止违法行为,在未经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集资建造家属楼。 三、下步工作

  1、鉴于市卫校刚搬到新校区,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严禁在教学用地集资家属房。

  2、由市卫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尊重职工的意愿,要求退款的无条件退款,不愿退款的由学校负责集中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3、由校领导班子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 平顶山东方红私立学校租大李庄地,合同还有四年,为了开发大李庄强拆了学校,事情反映到省里,徐光春书记有指示,新华区刘书记开始成立工作组,8个月后达成两项协议,可款项迟迟不到位,请卢书记一定要关心,关心东方红学校.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1998年6月,市环保局干部张均与李庄村第四村民组协商,签订了承租该组使用的村集体土地20.53亩的合同,后经两次续签,期限至2012年8月1日。张均承租集体土地后建起了东方红学校。

  1999年6月,市国土资源局在清理违法占地时,确定该学校为违法占地,下发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书。2005年6月,市规划局对该校违法建设作出处罚决定,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对于土地、规划部门的处罚决定,李庄村及东方红学校始终都没有执行,造成了该宗违法占地长期存在。

  2007年12月,省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市政府征收曙光街街道李庄村集体建设用地13.4481公顷作为2007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张均承租的土地)。2008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将该宗土地中的6.3599公顷土地使用权(含张均承租的土地17.4亩)挂牌出让,河南金石置业有限公司以每亩46万元的价格依法竞得。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变化后,李庄村与张均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履行。自2008年初开始,李庄村委会多次与张均协商提前解除合同事宜,愿意合理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在补偿方案上差距过大,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2008年12月,全省开展违法占地集中整治活动。在此期间,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月6日向李庄村委会下达书面通知,要求15日内迅速拆除凌云路东侧、园林路两侧、建设路以北6.3599公顷(含张均承租的土地17.4亩)土地上的地面建筑物并交付土地,市城市规划局也出具了该宗土地上的地面建筑物无规划审批手续的证明。李庄村委会于2009年1月10日向该宗土地上(含东方红学校)的12家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知,除东方红学校外其他全部自行拆迁完毕。2009年1月22日,李庄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拆除东方红学校地面建筑物,根据拆除东方红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补偿东方红学校的经济损失。2009年1月23日,李庄村第四村民组织群众对东方红学校进行了强行拆除。

  二、关于新华区处理东方红学校被拆问题情况

  经查:李庄村强拆东方红学校事件发生后,新华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责成分管领导及曙光街街道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妥善处置。随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及曙光街街道等部门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调查拆迁当天的具体情况和协调处理补偿及学校安置工作。

  在问题处理中,工作组一是本着充分照顾东方红学校利益,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积极促使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二是积极协调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和市十九中作为东方红学校新址。三是稳定当事人情绪,多次接待和约见张均和其家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劝其尊重事实,依法合理地提出补偿要求。四是合理引导村民,防止村民与东方红学校的对立情绪进一步激化,出现大规模上访等过激行为,并要求李庄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东方红学校的诉求。经过工作组的大量工作,村民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行为。

  三、关于目前该问题协调处理的进展情况

  2009年11月18日,在工作组的积极协调下,东方红学校和李庄村委会签署协议:李庄村委会向东方红学校付拆迁补偿款400万元,双方并同意继续接受工作组调解,如果双方无法就拆迁纠纷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双方同意依法处理。

  2010年元月4日,李庄村委会先支付给东方红学校拆迁补偿款240万元。2010年7月1日,李庄村委会再次付给学校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先后共支付拆迁补偿款340万元。因为目前李庄村拆迁补偿任务较大,资金紧张,工作组正积极协调,将剩余的60万元补偿款尽早支付给东方红学校。

  下一步,新华区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尽最大可能使拆迁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如果仍协调不成,支持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

  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办事处彩虹路中段路西的蓝天贝慧幼儿园,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于不顾,蔑视市区两级教育、发改委、物价局的监管权威,不顾学生家长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生存压力,强行向每一名学生收取二百元人民币的押金。而且教学管理差,管理人员态度恶劣。

  该园收取巨额押金,严重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属乱收费行为,败坏了教育和教师的形象与声誉,损害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鉴于此,请求领导责成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失察之责任,要求学校退回已收取的押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欣欣向荣。谢谢!!!

  广大学生家长即日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蓝天贝慧幼儿园位于新华区曙光街道李庄村内,是一所民办私立幼儿园。这里的学生家长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有些学生的托费上交不及时,有拖欠情况。为此,幼儿园向每名学生收取了200元的押金,所收学生押金随走随退或转为托费。

  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暂无明文规定,由市场自行调控。幼儿园在收取费用时只要做好公示,征得家长同意即可,但不允许收收押金。针对该幼儿园收押金问题,要求其尽快退还家长。

  7月29日上午,新华区委专门组织人员到该幼儿园进行了回访,发现截至29日,除少数进城务工人员回原籍暂不能退费外,其余学生均已退费。尚未退费者,幼儿园也与家长取得了联系,确定了退费时间和方式。幼儿园并向新华区教体局作出了书面保证,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我们10家是河南省平顶山鲁山县老城大街与墨公路交叉口凤鸣祥小区最南楼中单元的住户,原开发商不顾我们的安全,随意把一楼支柱梁拆掉搞门面出租,而那是用我们的围墙盖的违章建筑 ,我们反映到鲁山县房管局,房管局不管,说是城建管,我们又到城建局,可城建说是房管局管,我们已经在二个单位之间被踢皮球踢了几个月了。而开发商的门面在有几天就开业了。我们恳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与批示。给我们解决。在这我们几家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鲁山县房管局调查,网民反映问题属实。2010年5月29日,鲁山县房管局依法向凤鸣祥小区开发商李德昌送达了“鲁房〔2010〕第007年”关于《停止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在县房管局的大力干预下,李德昌已与多数信访人达成了补偿协议,仅剩4户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之中,县房管局将继续督促李德昌尽快妥善处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 听说您最近要来宝丰视察工作。去看商酒务工业元区的一个新上项目。我们全县上下动员,从下高速到商酒物工业元区这段路,路两边能看见的全部有政府人员进行涂白,路两边的不雅建筑能拆就拆不能拆就遮盖,路边的企业要么拆掉,血汗钱白百糟蹋掉,要么强迫企业对大门进行美化,增加负担。尽管早已过了黄金植树季节,这条路两边还是补栽了数千棵风景树《县里有多条省道,国道。只有这条道路进行了美化》......早已森严壁垒并且也只对着2条路面进行了补坑,您下来还能看到什么真实情况。知道内情的群众说;怪不得领导向来不知道下边的实情希望你能听听百姓的心声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宝丰酒务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对镇区和过境公路进行集中整治。镇区新开挖下水道1600米,新建环保型厕所4座,在镇区和赵官营中心村新安太阳能路灯84盏。投资380万元,实施了镇区饮水工程。投资130余万元,建成了春风广场,建成了使用面积466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建成了一座标准化灯光球场,安装健身器材10余套,投资3.5万元,给镇区配备了垃圾箱,投资8万元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了配套建设。同时商酒务镇组织人员车辆,对过境公路和主要乡道的积存垃圾和杂物进行了集中清理,在7月底的全县各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检查评比中, 由于商酒务镇行动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被评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第二名。

  综上所述,网民反映的“墙壁涂白、拆除不雅建筑、拆掉盒业、补栽风景树、路面补坑突击应付检查现象”,实为宝丰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土地违法专项治理、公路建设等工作, 以上工作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

  【网民留言】

  卢书记,国家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高考期间噪声问题,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休息环境。平顶山光明路与联盟路都市港湾楼下开了两个酒吧,每晚噪音巨大,严重扰民,长期以来无人解决。更甚者,在今年的高考期间,居民楼下的酒吧无视国家规定,晚上仍噪声巨大直到深夜。请卢书记责令相关部门查明后严办!还百姓和考生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网民反映的问题平顶山市委书记赵顷霖已作过批示,并已回复网民。

  【网民留言】

  鲁山县工商局基层公务员应涨津贴100元按文件规定应从2009年1月补起,可是至今没补到位。而其他单位已经都补了,全省工商系统唯独鲁山县,叶县工商系统没有执行,这是为什么。难道我们这些公务员是后娘养的。上级领导都是干啥吃的。请卢展工书记为我们做主啊。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2010年7月,全省工商系统的津贴作出调整,鲁山县工商局关于津贴调整的文件通过市工商局上报至省财政厅。目前,正在批复阶段,待批复后尽快落实。

  【网民留言】

  一名检察官的真心呼唤

  尊敬的卢展工书记您好!

  我叫黄爱梅,女,现年43岁,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现将我亲自经历的事如实向您汇报,望您在百忙中抽时间督促有关单位迅速处理此事,净化平顶山市车管所办公环境。

  2010年6月10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和我丈夫(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在平顶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在车管大厅被当地的“二道贩子”(专门为他人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从中牟取利益)纠缠,我们不让他们代办手续,他们便在大厅里大声辱骂我们,为了摆脱是非,我们就赶快离开大厅,走到检测中心大门口时,被他们追上,其中一个大个子妇女打我一耳光,我给他们辩理,他们将我按趴下,十几个人围住我,用地上的凳子朝我头上、身上乱砸、乱打,这时,我丈夫从前面看到后立即赶过来救我,也被他们几十个人围住乱打,当场将我丈夫身上、头上、面部打伤,满脸鲜血直流,经鉴定为轻伤。我的头上、身上多处也被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打我们的同时又强行抢走了我们的车辆入户手续、公章和3000元现金。我报警后,110指派当地的轻工路派出所到现场处理此事,结果当场指认的犯罪嫌疑人不但没被带走,还遭到他们的强烈围攻和辱骂,原来这些上百人的“二道贩子”全部是当地杨西村(车管所对面)的回民,他们已经把车辆管理所垄断了,近几年到这里办理手续的人几乎都得由他们经办,否则就要被他们阻拦、谩骂、殴打。据当地派出所反映:“每天都要为此到这里处警,每天都有人被抢、被打,这里很复杂、很乱,出现场也多次遭围攻、殴打和辱骂,我们天天都受气,多次反映上去也不敢处理,因为他们是回民”。

  6月10日这天,我们夫妻俩被打已是第四起了,我们是警察、是检察官,对此简直不可思议,怪不得很多群众反映到平顶山办手续很难,一般群众去都办不成,近几年我们汝州好多人都去许昌、洛阳办理车辆手续,到平顶山的人越来越少了。这场经历使我们有太深刻的体会,真是太不可思议,这么严重的涉黑暴力行为竟然天天发生在我们公安机关门口、院内,却无人敢管,无人敢处理,我们被打、被抢不要紧,但我们恳请您能够重视起来,伸张正义,依法严惩这帮黑恶势力,净化这里的办公环境,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保障。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2010年6月10日16时许,湛河公安分局轻工路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神马大道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门口有人打架,该所值班民警迅速直赶往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6月10日15时许,姚中岳、黄爱梅夫妇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在办证大厅遇到几名妇女阻拦,要求为其代办入户手续,被姚中岳当场拒绝。后在车管所东大厅,杨西村民艾金韶又为其指路,糟到姚中岳、黄爱梅夫妇拒绝,双方发生争执,姚中岳拉黄爱梅走出车管所大厅,在检测线东大门处,尾随跟来的艾金韶与黄爱梅再次发生争执,并引起撕打。姚中岳看到后过去制止,被在附近的几名妇女阻拦并打伤,导致鼻子出血、鼻骨骨拆。姚中岳报警后艾金韶及参与打架的几名妇女离开现场。打架过程中,黄爱梅手中拿的两个档案袋被一名妇女抢走,一档案袋内有车辆入户手续,保险,发票等;另一档案袋内有一枚入户车辆单位行政章车辆购置税凭证及3000元现金。事发后姚中岳夫妇通过熟人将档案袋要回,除3000元现金外,其他物品均归还。2010年6月12日,受害人姚中岳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黄爱梅的伤情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2010年6月19日,姚中岳、黄爱梅与艾金韶、艾金霞订立和解决协议,达成以下两项协议:一是艾金韶一方交回2010年6月10日下午扣留姚中岳、黄爱梅的车辆手续及现金3000元,并一次性赔偿姚中岳、黄爱梅一方医疗等各项费用27000元;二是姚中岳、黄爱梅一方不再追究艾金韶等人任何法律责任。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我是平顶山卫东区鸿鹰社区的居民,位置在贸易广场南红楼,这里整年都没有水,偶尔来几分钟就又停了,天天在下面接水喝,最近几天更严重,夏天到了整天连澡都没法洗,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希望书记关注此事帮我们解决吃水问题。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小区的经常性停水的主要原因是自来水管道在大营社区东段的水压过低,导致该小区高层住户用水困难。此前,卫东区鸿鹰街道已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购置了增压泵增加水压,但6月初由于增压泵超负荷运转线路损坏,导致该小区住户再次用水困难。后经鸿鹰街道积极协调,贸易广场南红楼小区物业公司已对增压泵进行了维修,6月下旬已恢复正常供水。

  【网民留言】

  你好,书记,我是平顶山郏县白庙乡人,农民,此前,一直在郏县景家洼煤矿上班,13年,由于工伤,在家住院一段, 后,返回上班时,被告至煤矿已重组,并辞退了,在家务农,由于遗留疾病,每年都吃药打针,痛苦难耐,无奈之下,多次到矿上和有关部门,商谈,恳请办理退休手续,补贴家用,无果.现请求办理退休手续,重视处理. 谢谢书记, 梁XX, 电话:13673397117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经查:梁云箱,男,现年65年岁,郏县白庙乡楼村人,系原景家洼煤矿亦农人员,于1975年3月到原景家洼煤矿采煤队上班,1983年12月离矿至今。

  通过与网民留言中所留手机号码进行联系后,得知反映人为梁云箱,是原景家洼煤矿亦工亦农人员,属于原郏县景家洼煤矿82名亦工亦农、农民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其中一人。

  原景家洼煤矿82名亦工亦农、农民合同工、农民轮换工要求办理退休一案,其初访时间为2009年5月13日,反映其1975年至1985年由郏县景家洼煤矿招收为工人,被分配到井下或其它单位工作,后来因企业效益不好,放假回家至今。要求仍与河南省景家洼煤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景家洼煤业分公司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

  经调查核实,郏县煤炭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原景家洼煤矿82名信访人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于2009年7月5日以郏煤〔2009〕64号文件给予不予支持的明确答复,并建议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时,可以走复查复核程序。

  为了促使问题尽快解决,确保82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郏县煤炭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调配车辆,指派专人陪同高明志等3名信访人代表于2009年12月27日赴北京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咨询相关政策,通过咨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答复是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不能办理参保、高明志等82名信访人仍提出办理退休手续等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在郏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及煤炭局多方努力下,经多次协商协调,对高明志等82名信访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原在景家洼煤矿的连续工作时段养老金该由企业负担的,景家洼煤矿愿意支付。目前,这部分人员参保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参保名单已上报县社保局,有关事宜正在具体办理之中。

  2010年7月22日,郏县督查局和煤炭局通过所留手机号码进行联系后,得知信访人在了解到原景家洼煤矿亦工亦农、农民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办理参保、退休进展情况后,没有再给省委卢书记留言,在电话中又向其通报了“原景家洼煤矿亦工亦农、农民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参保人员个人档案已整理完毕,已上报县社保局审核,待审核合格后,建立养老金统筹账户”的最新进展情况,信访人在听完办理情况后,表示满意。

  郏县煤炭局于2010年7月25日在约见梁云箱及家人,向其详细解释有关情况,并告知他们梁云箱也在办理名单之列,需办理相关手续时,会及时通知本人。梁云箱等四人听过解释后,表示此前不知道原景家洼矿工人参保、退休一事正要办理之中,决定以后不再反映此事。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快原景家洼煤矿亦工亦农、农民合同工、农民轮换工办理参保、退休相关协调上报工作进度,要求郏县社保局尽早把此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是平顶山郏县的一名教师,丈夫是电业局的职工。电业局有规定凡是经通招录取的学生毕业单位安排工作,可是我儿子去年吉林大学毕业了到现在也没有安排,反而不是通招的学生都安排了,就连当兵专业的都安排了。听安排了工作的家长说人家都花十来万才安排的,天啊,我供应一个大学生上了四年,对我们工薪阶层来说也算不容易了,我去那里弄十来万啊!望卢书记回答,期盼!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

  1、 经查,该教师反映的“电业局有规定凡是统招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单位安排工作”不符合实际。郏县供电公司每年招录大学生,首先对所有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职工子女进行统计并上报平顶山市供电公司,平顶山市供电公司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批复的专业(2009年批复的专业是电工、计算机、财会、法律)审核后报河南省电力公司批准。2009年6月,郏县供电公司按规定将该教师儿子情况上报平顶山市公司,但其儿子是人力资源专业毕业,不在河南省公司批复的专业之内,因此没有被录用。

  2、 该教师反映的“不是统招的学生都安排了,就连当兵转业的都安排了。”经查与实际情况不符。2009年,郏县供电公司对非统招生一律没有上报平顶山市公司,不存在“不是统招的学生都安排了”的情况。关于网民反映安置转业兵的问题,经查,市、县两级供电公司每年根据国家政策都要接收由市、县两级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分配的转业军人。

  3、 该教师反映的“听安排了工作的家长说人家都花十来万才安排的。”与实际不符。郏县供电公司按照河南省和平顶山市供电公司、市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规定、通知安置每名就业人员,不存在花钱安排大学生的情况。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平顶山市叶县从前年上半年建经适房昆安小区,本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但当事开发商就要求业主缴清全部房款,第二年中旬可入驻,然而第二年却根本不能驻,开发商的理由是电业局没有挪高压线。在业主们上访的压力下,今年初高压线开始挪。当初开发商又承诺今年六月份可以交房。但昨天打电话被告知,由于政府部门未修小区门口的路,小区无法排水,所以交房事宜不得而知。我们多次给有关信访部门反映,现在才知道,其实信访部门也难,他们没有权利怎样处理,也不能给予答复,他们做的只是“反映”。所以,不管是平顶山市长热线,也不管是有关信访部门,都无能为力。我说:如果是别的商业小区,早就交房,为什么真的给老百姓办实事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也明白,书记不可能看到这条留言,我也是没办法,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上京上访的事件,其实从开始都从基层反映了,但基层不解决不解释,那你说老百姓要个说法,只有找更大的领导了。我只有希望能看到这则留言的某领导能切实体会一下我们的苦衷,把意见反映上去,或者不用惊动领导老人家,把意见反聩下去,让下面的领导老人家在吃饭之余能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不要再让昆安小区马拉松下去了。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经调查,叶县经济适用房2007年开始筹建,共规划十三栋楼房,其中七栋楼房已于2009年10月竣工,另外六栋楼房因受11万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影响,未能按时峻工。经与供电部门协调,目前,六栋楼主体已完工,楼体内外粉刷已结束,门前道路正在硬化,绿化。

  【网民留言】

  倾城小区一直在强行收取暖气初装费20000元,后经市委赵书记批示物价局进行了查办,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是润天房产并不把政府文件看在眼里,继续强行收费……

  难道我们的政府就真的没办法了吗?

  此事平顶山影响很大,这种做法涉及楼盘甚多,大家都在等待政府的答复。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经调查,群众在网上反映的天湖苑、倾城两个楼盘在交房过程中的收取天然气、暖气、电力安装费情况属实。平顶山市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湖苑小区位于建设路西段原平顶山学院对面,倾城小区位于湛南路西段原兴州机械在厂东侧,2009年12月初,开发商通知天湖区苑、倾城两个楼盘的业主交余房款时,同时告知业主要缴纳供电、供气、供热安装费。经请示省价格主管部门并认定,该公司收取安装费行为,若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价中不含此费用的,则违反原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豫价房字〔2000〕077号)中“商品房销售价格已包括的供电、供气、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规定,属重复收费行为。

  2009年12月有日至2010年元月21日期间,两个楼盘中,共有59户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明确的户业,以供电2000元/每户、供气4000元/每户、供热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安装费1082000元。

  平顶山市物价检查所当即要求该公司停止收取安装费的行为,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原市物价局的名义做出退还59户业主1082000元安装费的决定。经监督,截止6月底,该开发公司已经将收取的安装费退还59位业主。

  【网民留言】

  我处平顶山市石龙区 我想问书记赌博不犯法吗? 我们这里怎么这么多赌档?很多人因为赌博已经是倾家荡产啦 我们这里不是少数太多啦 !我们这里就快成为澳门,拉斯维加斯啦 !但是还是没人来管管 。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由于网民反映的问题,没有具体地点等情况,无法查证落实并回复。希望网民看到回复后,能够提供具体地点,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叶县:基本农田搞开发 低价强征高价出卖

  叶县任店镇前营村民反映,该村的基本农田镇政府被强制性征用,大搞房地产开发,低价强占高价卖出。10000元强征 60000元卖出每亩60万售出 记者来到叶县任店镇前营村,据了解,该村一组、二组村民的基本农田被占,以每亩10000元的价格征用,谁有钱都可以在这盖房,且随便几处都可以买,大户型房8万元,小户型房4.2万元。

  85户村民已经收过费用

  镇政府涉嫌违法

  85户村民已经开始建房或已经建成,基本农田就这样被一栋栋房屋所代替,镇政府的这种私自征用基本农田,低价强征高价卖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界人士告诉我们,《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镇政府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希望该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镇政府带头进行非法占用土地,还能指望谁来维护国家的权益

  答复意见:

  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回复:经调查,2009年叶县任店镇决定在前营村率先推行新农村建设。前营中心村含前营、后营两个行政村,现有人口4038人,土地面积6540亩,村庄占地1132亩,现规划中心村占地682亩,预计新农村建成后可节约土地450亩。2009年在第二次地籍调查时,叶县国土部门已将该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待新村建成后,采取冲减挂钩的方式用于土地占补平衡。

  叶县任店镇对在前营村新村建房户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占地户交纳老宅地无偿提供宅基一处;第二,非占地户交老宅地并交纳建房款3000元后,提供宅基一处。为确保施工进度、统一户型模式、保障收回老宅基地,任店镇政府对每户收取押金20000元,待房屋交复使用、老宅地退出后返还押金,不存在建新村占地耕地,低买高卖现象。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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