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隋笑飞)为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简称《执法规范》),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作出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规定。
据了解,《执法规范》以系统编纂、全面规范、便于遵循为原则,系统梳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有机整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业务规范以及纪律规定,充分吸纳检察改革最新成果,是涵盖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统一、完备、权威的业务工作规范体系,是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业务岗位的基本操作规程,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强制性规范。《执法规范》分为总则、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工作、公诉工作、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特殊程序、其他规定等9编,共63章127节1423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执法规范》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针对有的检察人员滥用检察权、随意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问题,《执法规范》明确了立案的条件、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了羁押的适用对象、期限告知、审批程序,规定了讯问室的设置、使用与管理等,从执法流程和制度上防止侵犯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贯彻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执法规范》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明确提出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同时明确了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三是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如对检察院对涉案款物慎扣严管做出明确具体规定。四是严格遵循检察工作基本规律。如《执法规范》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的优势,建立一体化机制,合理调配资源,统筹运用人才,着力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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