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超百亿元
为落实国务院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要求,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在全国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全面开展了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取消和停止了社团三大类20项收费;取消了地方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等收费;各地也相继取消、降低了一大批收费项目,初步统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上,为稳定价格总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取消和停止了社团部分收费项目。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取消和停止三大类20项社团收费,包括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接受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向被评审者收取的评审费、评定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等。每年可减轻负担15亿元。
二是分批取消、降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停止各地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有偿开发使用政策,取消向水电企业收取的出让金、补偿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降低了银监会银行业业务监管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规范和降低了农业部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质检总局条形码服务收费以及质检总局统一代码服务收费和工商部门的商标查询收费。近期还将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费、农药改变剂型登记费等20多项收费。
三是各地相继取消、降低本地区一批涉企收费。吉林省取消了施放气球飞艇管理费、城市地名标志收费等5项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000万元;天津市降低(或减免)防雷技术服务费、除害消毒服务费等7项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42亿元;四川省取消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农村金融咨询服务收费等2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并降低了保健食品功能检测费、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费等5项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合计约8000万元;贵州省取消了小煤炭管理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3000万元;福建省降低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山西、湖北、湖南、安徽、广西等省(区)提出了修订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房屋测绘、工程造价咨询等涉及房地产服务收费的意见。初步统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90亿元左右。
下一步,将研究建立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切实防止企业负担反弹。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