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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提高5% 文化传媒企业首次纳入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12月31日02:34
  “央企上缴红利”四类企业

  第一类企业(上缴15%):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电、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国家电网、中移动等15家央企。

  第二类企业(上缴10%):中国铝业、中国有色、南车、宝钢、国航、招商局集团等78家央企。

  第三类企业(上缴5%):中国核工业集团等33家央企。

  第四类企业(继续免交):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早报记者 宦艳红

  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从2011年起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最高由此前的10%提高到15%,并将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预估,上述调整有望使得红利收入新增380亿-500亿元,新增收入仍然按照“取之于央企,用之于央企”的原则支出。

  收取类型增为四类

  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中国是从2007年9月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当时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结束了国企、央企“利润独享”的历史。当时将央企上缴红利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当时表述为暂缓上交,具体3年后再定。

  今年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根据财政部《通知》中最新的四类执行法,除纳入第四类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继续免交国有资本收益外,上述三类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均统一提高5%,分别为税后利润的15%、10%、5%。

  文宗瑜表示,此次上缴红利企业的格局较此前并没有太大变化,仍然按照资源型、市场竞争型及科研院所企业划分。

  此次入选第一类的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电、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国家电网、中移动等15家央企,入选第二类的包括中国铝业、中国有色、中国南车、宝钢、中国国航、招商局集团等78家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等33家央企入选第三类。

  文化传媒企业首次纳入

  除了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外,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也将扩大。财政部《通知》明确,从2011年起,教育部所属623户企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21户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两家中央管理企业将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这部分新增企业数量达到652家,均纳入第三类征收范围,其中新增的教育、文化传媒类企业居多。

  据文宗瑜介绍,新增企业的选择依据,主要是“规模比较大,盈利比较稳定”。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接受《财经网》记者采访表示,此次将文化、传媒类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意义重大。他称,此举乃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运营体制的实质性改革:从财政角度看,国家第一次将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完全分开,以图实现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产业化运营,从而体现其产业属性。

  为何提高幅度为5%

  至于上调幅度最终确定为5%,文宗瑜认为主要是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政策制定的连续性,“要征20%、30%这是不可能的,政策是具有连续性的,尤其是涉及到数量、标准的政策调整,都不可能跨度太大,原来征收5%,上调5%,等于翻了一倍,就幅度来说,应该是不算小了。”文宗瑜表示,不能因为原来的起点低而一下子翻三倍、四倍,“我觉得这不符合中国制定政策的原则和规则,可以过三五年再调整。”

  其次是考虑国有企业的发展,“我们现在大的方向仍然是支持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这就要考虑国有企业的资金流动,一个企业,如果你多征收它1亿元,就意味着它减少了2亿元的现金流量这1亿元可以作为资本金从银行再贷1亿元。”文宗瑜认为,征收幅度增长过大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很大影响。

  此外,2007年-2010年期间,央企利润持续徘徊,未能获得大幅增长,也是此次调整上缴比例需考虑因素之一。“2007年央企的利润达到高峰,为1.1万亿元,2008年回落到7000余亿元,2009年为8000亿元,今年回到1万多亿元。我们基本判断,国有企业,包括央企,利润高速增长期已经过去,目前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未来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明后年大幅增长的可能性并不大,另外,今年我们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未来要放慢经济增长速度。”文宗瑜称。

  不过,有专家对新华社记者称,从此次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的幅度看,相对于今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有望超过1万亿元的规模而言,明年向央企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比例仍不算高,还应随着改革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收取比例。此外,应尽快将金融类国有企业也纳入收缴范围。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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