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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整治离任法官从事律师职业等隐性代理问题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31日13:52
  中广网重庆12月3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近日会签相关文件,重拳打击社会反映强烈的离任法官从事律师职业等“隐性代理”问题。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驻重庆记者刘湛,了解相关情况。

  主持人:重庆高院和司法局联合会签的这份文件如何遏制“隐性代理”行为?

  记者:重庆市高院、司法局联合会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规定,共同建立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和以其他律师名义进行隐性代理的信息库。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每年向高院通报一次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和以其他律师名义进行隐性代理的情况。同时,高院、司法局、律师协会每年相互通报一次法官与律师具有亲属、朋友、战友、师生、曾经同事等特定关系,违反规定进行不正当交往,违反回避制度、任职限制制度的情况,共同加强对法官、律师的监督、教育、管理。对法官、律师违反有关规定的言行,可以函件的方式向对方反映,对方应在收到函件后60日内书面答复。

  主持人:这份文件还就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相关规定,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记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表示,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人,虽然在工作角色、分工上存在不同,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共同的使命和担当。这份文件就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参加诉讼提供良好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如保障律师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法院应将合议庭成员变更、延期审理、审理限期延长及期限等情况及时告知律师;法院设置专门场所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律师以书面方式依法提交的延期审理、重新鉴定、调取材料、会见被告人等申请,法院和法官应及时审查并回复等等。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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