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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就业税收新政将实施 应届生创业可年免税八千

2011年01月01日03:20

  来源:山东商报

  人民调解协议可强制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提高、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停止……今日起,一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始施行,将给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促就业税收新政将实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实施。

  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工伤认定范围扩大了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从今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

  二是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三是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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