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新疆工作,在各个时期和各个方面都对新疆的发展和稳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推动了新疆各项事业长足进步。“九五”期间,根据加快新疆发展和维护新疆稳定的需要,中央决定从内地省市和国家机关选派2000名至2500名热爱新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党政领导骨干和专业技术骨干到新疆工作,从而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开发,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996年,为进一步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稳定,中央作出了对口援疆的决策部署。1997年2月,率先由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河南8省市和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选派到新疆工作的首批200多名援疆干部陆续抵疆。后来,中央对援疆工作做了调整,将无偿援助与互利互惠结合起来,努力促进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的发展稳定,以干部支援为龙头,实行经济、科技、文化全方位支援。中央决定从2005年起,对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兵团在南疆的三个师,实行干部支援和经济对口支援相结合,分别由北京等8省市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等15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承担对口支援任务。对口支援南疆的省份和单位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辽宁省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15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自1997年实施对口援疆工作以来,到2009年底已累计选派了6批3749名援疆干部。各援助省市和单位累积向新疆无偿援助资金物资折合43亿元,实施合作项目1200多个,到位资金250亿元。广大援疆干部积极投身新疆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真心实意地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实事、谋利益,给新疆各族干部树立了榜样,以实际行动维护、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13年来,对口援疆工作的内涵不断延伸、领域不断拓宽、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中办发[2005]15号文件和国发[2007]32号文件的下发,使援疆工作由最初的干部支援,到实行干部支援与以科技、教育、医疗、文化援助相结合的对口支援工作,密切了新疆与内地的联系,推动了新疆特别是受援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选派援疆干部,开展干部援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援疆干部充分发挥了促进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队作用,先进思想、先进经验的传播队作用,促进新疆与内地省市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联络队作用,增进内地对新疆全面了解的宣传队作用。在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作出了并将继续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2010年3月,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决定动员全国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共19个省市开展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并要求支援省市把对口援疆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谋划、早部署,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要决策,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上讲话,强调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中央新时期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两个大局思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必要途径。他强调要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对口支援新疆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支援的优先位置,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力争经过5年努力,在重点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10年努力,确保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支援省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组成高规格的代表团纷赴新疆,到5月7日,全国19省市全部完成对口援疆的初步调研和工作对接任务,全国对口援疆开创了新疆发展的历史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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