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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8人因较大事故被追责 102人受党政纪处分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1年01月01日06:12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望隽)昨日,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安监局和湖北煤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2009年以来较大事故查处情况。

  据统计,2009年到今年10月底,我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重大事故123起,总计死亡491人。其中包括重大事故2起,死亡25人。

  上述事故已结案110起,268人受到处理,其中8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受处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21人。

  省监察厅通报了2010年两起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一是巴东水布垭“4·21”滚装船翻覆重大事故,该事故造成1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0万元。恩施州地方海事局副局长陈艳祥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恩施州交通局副局长宋某等1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是利川水井湾煤矿“5·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利川市忠路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杨友明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利川市副市长陈某等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利川市市长李某受到恩施州政府通报批评。

  省检察院介绍,从事故查处情况来看,追究领导干部渎职责任有从严趋势,如巴东沉船事故追究的4名渎职犯罪嫌疑人,均为实职领导干部。

  作者:望隽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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