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海南1日起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购物超800元可退税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1月02日03:18

  海南购物超800元离境退税率11%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昨起在海南实施

  起退点: 800元人民币

  退税率: 11%

  退税物品:

  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品、医疗器材、家具等,共21大类324种,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退税。

  据新华社电 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1月1日正式在海南实施。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

  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在办理退税时可自行选择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退税,以及自行选择人民币或自由流通的主要外币。

  据了解,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