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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出台公租房实施办法 向非户籍人口延伸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06日16:06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昨日在向视察的省人大代表汇报时称,广州将持续把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作为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已初步形成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此外,即将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将把保障人群从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

  邬毅敏介绍,2010年1-11月广州完成住房保障26230户,其中,实物配租939户,租赁补贴等其他方式保障20405户,出售经济适应住房4886户,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25000户住房保障目标,超出省下达的住房保障14400户任务的82%。邬毅敏指出,广州在解决好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同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面。目前,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从7平方米(约建筑面积10.5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约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实现“两级跳”,从家庭人均收入390元,依次提高到640元(年人均7680元)、800元(年人均9600元),从而使1万多户在册低收入家庭受益。此外,即将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把保障人群从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将非户籍引进人才、新就业人员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

  邬毅敏表示,今年广州将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情况,以建设公共租赁房为重点,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首先将解决用地来源不足的问题,确定今后5年保障房用地规划选址,优先使用“三旧”用地和闲置土地。其次,多渠道增加保障房来源,在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房的基础上,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将部分直管公房转作保障房,鼓励用地单位建设公租房,或在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等。此外,在资金上,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投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保障房融资渠道,适时、适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记者赵仲炜报道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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