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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保洁员无法签合同 所长称嫌待遇低可以不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1月08日17:14
  中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赵立孟)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57岁的陈建新2004年进入昆山市环卫所做公厕保洁员,六年来,厕所里那个不足三平米的值班室就成了他的家,每天清晨五点半不到他就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尽管如此却得不到最基本的劳动保障:

  陈建新:规定我们全天候开放,工资待遇是一千,我们也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年初一也在这里站班,一天也没有休息、福利待遇也没有。

  据了解,在昆山像老陈这样的保洁员还有很多,他们每月只有一千元左右的工资,但每天却要工作近12个小时,全年几乎无休,而更让人心寒的是,在昆山市环卫所将全市的公共厕所向社会承包后,承包企业不跟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保洁员们在坚持长期辛苦的工作的同事,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

  刚四十出头的单女士做公厕保洁员也快7个年头了:

  单女士:过节费加班费一样都没有,大年初一不来的话还要扣工资。

  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昆山市环卫所每年都将全市61个公厕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但中标的承包商一直只跟保洁员签订承包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这样做就可以不与保洁员产生劳动关系,也就不用为其交纳社会保险。正因为没有劳动关系,保洁员投诉无门:

  单女士:看病全是自己拿钱来看,岁数大了不能动了就一无所有。

  陈建新:现在我还年轻,到以后年纪大了我没有一点保障,我怎么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们要求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到了我们年老以后没有后顾之忧。

  五年来,大家多次找到承包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但是承包商都表示一年的承包费只够维持保洁员的工资和日常维修维护成本。公厕又是免费开放,一年下来盈利很少。他们实在没有能力再缴纳社会保险。对此,保洁员都很无奈:

  陈建新:他们一年换一个老板,我们下一年不知道该和谁签合同,问谁要钱我也不知道,下一个老板是不是跟我们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不知道。 不知情、没保障,这是昆山保洁员面临的真切难题。然而,作为事件主角的另一方,昆山市环卫所所长归雪根却表示,公厕外包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是积极探索环卫行业市场化运作的一项改革。面对记者的发问,这位生活在全国百强县里的官员,口气同当地的经济一样的强:嫌待遇低,你可以不做!

  归所长:公厕我们是对外承包的,我们现在公厕拨款是两万二一座,这里面包括了维修和整个的看护、养护。

  归所长表示承包后公厕保洁员与环卫所没有关系,环卫所不能强制承包商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嫌待遇低完全可以不干。

  归所长:他所指的工资低待遇低,这个跟他自愿相联系的,你认为低,你可以不跟中标方发生合同协议,你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的工作,你不必再选择它。

  就此事,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认为,保洁员们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邱鹭风: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他们跟承包商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名为承包合同,实为劳动用工合同,我扣掉最低劳动工资,以及同类的清洁工的工资,再加上一个社会三金,那么就应该有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如果承包合同中没有这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就可以视为实质上就是一个劳动用工合同。

  招标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压缩成本,这必然导致中标者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但公厕是公益性的,绝不能以利润为由损害保洁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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