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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欠条上的名字写错了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09日10:37
  讲述·法援故事

  张保祥的老家河南省三门峡市,这两年村里的地卖出去盖厂房了,张保祥留在家里没事儿干,就来到省城郑州打工。被一个姓曾的包工头雇到一处工地做水电工。进工地的时候,张保祥看到外面的铭牌上写着“河南宏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公司)。

  从进场到干完活,一共有10个月,当初曾某说每个月给他1300块钱,扣除平时借支的生活费,张保祥算了算,自己还能拿到11000元工钱。张保祥就和工友们去找曾某要工资,曾某说现在工程还没有验收,发包方也还没有给他钱。大家就让他给打个欠条,将来有个凭证。曾某只得给每人打了一张欠条。张保祥拿到手之后才发现,欠条上写着:“今欠张宝祥工资12000元。”“你咋把名字写错了?”张保祥问曾某,曾某说:“左右都是你这个人,等我把工程结算清了给你发工资,你这欠条也没用了。”张保祥觉得也是,也就没让他重写。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有些工人陆续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了。过了快一个月了,张保祥还没领到钱,曾某却没了消息。张保祥和其他两个没领到工资的农民工就给曾某打电话,对方没人接,这下几个人急了。在老乡的介绍下,他们找到了河南省律师协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接待他们的杨帆律师发现欠条上张保祥的名字写成了“张宝祥”,与他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名字写错了对张保祥是很不利的,真要起诉的话,曾某完全可以否认欠他的钱。再说,张保祥几人虽然知道工地的承建方是宏盛公司,但公司的准确名称和其他情况都不了解。杨帆律师就建议他们回去把宏盛公司的准确名称查清楚。

  几个人回到工地找其他人打听,还把工地铭牌上的发包公司名称记下来。同时,他们试着再给曾某打电话,没想到竟然打通了,曾某说:“公司就给我结算了一部分钱,都给工人发了,现在哪儿还有钱给你们啊?你要是不信,我可以把承包合同给你,你自己找公司要去。”张保祥几人赶紧问律师能不能拿合同。杨帆律师当即说:“当然要拿,这可是重要证据,你们把合同直接带到工作站来。”拿到合同后律师发现有问题,宏盛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而只有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考虑到证据还是不充分,律师决定和张保祥等人一起找宏盛公司的项目部负责人协商,并在协商过程中录音,这样即使协商不成功,还有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天,律师和张保祥三人一起来到了宏盛公司,找到了项目部负责人刘经理,并通过刘经理找来了曾某。律师先说明了自己是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接着提出希望协商解决张保祥等人的工资问题。刘经理说:“宏盛公司早就把钱都和曾某结清了,这是曾某的事,他欠不欠工资和公司没关系!”曾某始终就是一句话:“现在没钱,以后有了再给。”经过律师反复做工作,曾某才勉强提出可以从公司借3万元,零头就不再给了。律师算了算,张保祥等人差不多能拿到90%的工资。张保祥等人都表示同意,这比打官司要省事多了。最后曾某从公司借出3万余元,张保祥等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律师点评·佟丽华

  打欠条名字要写对最好写上身份证号

  农民工因为本身知识、技能的限制,就业途径非常不正规。这种非正规就业的特点,导致农民工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而且权利被侵害后,他们碰到的首要难题就是证据不足。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包工头当初约定的工资待遇等等,都需要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没有证据让他们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维权的保护。用调解的方式追讨农民工工资,不仅时间短,而且一般不会有执行的问题。

  农民工朋友让包工头或公司打欠条时,一定要注意名字是不是写对了,不仅要看自己的名字对不对,还要看对方的名字或公司名称是不是准确,否则写错了名字,在打官司时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的。最妥当的办法是按照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来写,同时最好能写上身份证号码。

  (佟丽华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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