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四川绵阳市一栋7层住宅楼,顶楼一户人家未搬,但楼下5层楼梯被挖掘机拆掉。 |
1日,四川绵阳一栋7层住宅楼,顶楼一户人家未搬,5层楼梯被挖掘机拆掉。网友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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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空中楼阁"事件原因查明 系开发商违规拆除
四川新闻网绵阳1月9日讯(郑胜华)近日,国内多家网站和部分新闻媒体以《四川绵阳一栋7层民居遭强拆 被挖成空中楼阁》为题,报道“绵阳一栋7层住宅楼,顶楼一户人家未搬,5层楼梯被挖掘机拆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事件原因已经查明。该事件系绵阳市亚川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川公司)在未与该小区5-7-13业主赵燕红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擅自违规拆除。
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1月4日,在媒体报道该事件前,建设、房管等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反映,已安排专人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吊脚楼”内已无人居住,房管部门随即发出了拆迁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企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戒线、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标语,并派专人值守。媒体报道后,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导精神,由廖明副市长牵头,立即成立由建设、公安、规划、房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全面调查。
1月8日上午,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该事件的调查情况汇报。会议明确要求,当事企业亚川公司在未与业主达成协议前,不得擅自实施拆除;做好现场防护安全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当事企业对此事件写出自查报告,并同赵燕红进一步协商,依法就拆迁事宜达成协议;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一步进行深入全面客观的调查,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规违法现象,要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偏袒。
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先后与华益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该事件当事人赵燕红、开发企业亚川公司及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吊脚楼”拆除时无人居住
调查组查明,2008年10月,小区208户私有产权业主,除一户业主因外出未能联系上以外,其余业主(包括赵燕红)一致签字同意改造。在涪城区朝阳街道办的组织下,2010年1月,华益小区全体业主公推选出业主代表,与亚川公司就重建拆迁还建事宜进行协商;同年6月,亚川公司拟定《华益小区灾后重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在小区范围内公示;6月下旬,亚川公司开始陆续与小区业主协商签订《华益小区灾后重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规定对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的业主发放过渡安置费。震毁严重需重建的2、3号楼住户10月已全部搬离,并落实了异地租住。11月,2、3号楼已拆除。截至12月底,小区私有产权业主已有190户与亚川公司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剩余未签订协议的住户(除赵燕红外)均属6号楼业主,目前6号楼未拆除,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完好。
媒体所反映的“吊脚楼”是华益小区第5栋楼房,共有私有产权住户14户,已签订协议13户,并于2010年9月开始陆续搬离。当事人赵燕红为该栋一单元7-13号业主,在成都工作,该房屋是其母亲和妹妹在居住。2008年10月赵燕红签字同意实施统一改造重建,因其在拆迁安置补偿要求上,与全体业主代表同意通过并实施的《华益小区灾后重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不一致,亚川公司虽多次与其协商,终究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当事人的母亲和妹妹仍于2010年9月14日搬离该楼另行居住。截至12月中旬,5号楼14户住户均未在该楼居住。
2010年12月31日,亚川公司委托的绵阳市茂林拆除有限公司开始对4、5号楼旧房实施拆除。当日,赵燕红家人到拆除现场制止拆除,拆除施工单位随即停止拆除工作。随后网上发布了赵燕红住房遭强拆被挖成空中楼阁的媒体内容。
违规拆除行为将依法查处
目前,绵阳市政府除已经叫停拆除外,已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亚川公司擅自实施拆除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反映的拆除过程中出现的打人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