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从武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将力争实现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等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面覆盖,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网”,当地群众无论身在宁夏何地,均可在半小时内到达援助点申请法律援助。
近日,司法厅发文要求,宁夏各地法援机构要优先指派社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各类法援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要进行全程指导、跟踪,必要时可以组织优势力量联合办理;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形式,组织公证人员主动办理与民生相关的低保老年人养老贷款、劳动合同等公证;引导工青妇团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发挥行业优势,为特定人群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