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回应网友提问,称从程序上说是没有错误的
新快报讯 昨日,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做客人民网,期间在回答网友提问“山东泰安的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的时候为何不带枪,不穿防弹衣”时表示,公安机关对枪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的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在没有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从程序上说是没有错误的。
程人华表示,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就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支。这点公安部也是明确要求的。
关于防弹衣的问题,程人华介绍说,因为防弹衣很沉,在出警过程中,不是每次出警都要配上防弹衣。民警穿上防弹衣去走访群众,群众产生紧张情绪,也不利于交流。 (人民网)
(责任编辑:项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