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外地司机驾驶大货车撞倒电动车 骑车人命丧车下

来源:北方网
2011年01月11日08:07
  天津北方网讯:外地司机杨某驾驶大货车闯禁行路,路口转弯时观察不周,撞倒骑电动车人并碾压致死。日前,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杨某及其车主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故得以轻判。

  去年3月一天晚上,28岁的河南籍司机杨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禁行时间沿本市勤俭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光荣道交口右转弯时,遇一辆沿勤俭道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杨某观察情况不周,货车右侧前部与电动车及骑车人身体左侧接触,货车右侧第三排后轮碾压骑车人身体。事发后,杨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与急救人员一同将骑车人送至医院救治。伤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杨某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审查。经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杨某承担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经红桥区法院调解,被告人杨某及其车主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54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死亡偿赔偿金、电动车损毁的财产损失11万余元,在肇事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35万元;被告人杨某家属赔偿3元;车主赔偿5万元。被害人亲属收到上述赔偿款后,对被告人杨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及车主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得到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应酌情予以考虑。综上,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记者冯琳通讯员郑昊)

  作者:冯琳郑昊 (来源:渤海早报)
(责任编辑:板凳)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