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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定居民生活用电等十类项目调价须经论证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11日14:06
  新华网杭州1月11日电(记者岳德亮)记者11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该局最新公布了全省定价听证目录,明确从现在起居民生活用电、公办普高学费等10类项目定价须经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这10类项目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居民生活用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运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风景名胜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等。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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