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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去年投入34.6亿奖励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12日02:11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曾利明) 2010年中国政府共投入34.6亿元人民币奖励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为361万农村6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60岁以上老人提供资助;同时协调推动在新农保、集体林权制改革、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政策中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提高其福利待遇。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今天披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标志着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

  王培安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2006年全面组织实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五年来共发放农村奖励扶助金91.67亿元人民币;“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12.3亿元,惠及41.3万计划生育户;特别扶助金16.4亿元,累计惠及135.8万人次。青海农牧区以及甘肃、云南、四川藏区农牧民享受农村奖励扶助待遇的年龄已提前到55周岁,新疆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

  此外,福建、海南等12个省、市提高了农村奖励扶助金标准;安徽、广东等10个省区将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了50%以上。其中,重庆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每人每年分别达2760元和3120元;宁夏将两女户“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提高到8000元,其他项目户奖励金提高到5000元。内蒙古、宁夏等地适当扩大了农村奖励扶助范围;河南、河北、宁波等地提前发放特别扶助金;四川适当提前了计划生育女儿户享受农村奖励扶助待遇的年龄,新疆等地将少数民族地区女性超过49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户纳入“少生快富”工程;云南将25个边境县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全部纳入“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当前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生活比较困难;一些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养老服务问题日益显现;部分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计划生育空巢家庭生产、生活的困难更加突出。伴随着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计划生育家庭规模的变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民生问题日趋多样化、复杂化。

  她强调,计划生育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必须从制度上优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权益,提高他们的保障福利水平和发展能力。“十二五”时期将逐步完善包括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利益导向、人口迁移、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人口发展政策;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同时做好政策研究评估,及时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使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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