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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出警拟分级 群众担心:给“出警慢”找借口

来源:华商网
2011年01月12日08:03

  110出警拟分紧急与否 群众担心:给出警慢找借口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王卫平) 近日,有消息称公安部正酝酿将110报警细分为“紧急”与“非紧急”两类,不同类别的接警将按不同的出警方式处理。昨日,省公安厅及西安市110指挥中心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他们将仍然按照“逢警必出”的要求快速到达现场。

  公安部:110出警拟分“紧急”与否

  据《新京报》报道,公安部拟将110报警分为“紧急”与“非紧急”两类,不同类别的接警将按照不同的出警方式处理。“紧急”类别一般是指需要民警立即出警的紧急事件,比如抢劫、坠楼、溺水、自杀等紧急事件。“非紧急”类别是指时间上不需要警方立即到场处理的事件。如果在警力受限的情况下,“紧急”与“非紧急”事件同时发生,出警民警在判断后可以优先处理“紧急”事件。

  西安警员:“群众的事情无大小”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陕西省公安厅及西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他们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仍将按照“逢警必出”的要求快速到达现场,西安市公安局要求市区民警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西安市公安局一位从警20年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说,根据以往惯例,他们出警一般是按照报警时间顺序进行,若遇到大型的恶性案件以及火灾、跳楼等事件,会出动全所值班人员处置,如果事态更大则会请求支援。假如同时接到恶性案件(如劫持人质等)报警和普通案件(如盗窃或群众纠纷)报警,则由民警判断先后,可以一边简单处理普通报警(如通知报案人到派出所),一边赶往可能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现场。“群众的事情无大小,你认为不紧急,但当事人认为很紧急,有的普通案件可能因警方未能及时赶到而酿成严重后果。所以,按紧急程度出警必须得有人做出紧急与否的判断并承担责任。”这位基层派出所负责人说。

  群众担心:给“出警慢”找借口

  西安市民张勇说,公安部拟出台的政策初衷非常好,可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遇到大麻烦。“紧急与否由谁来界定?会不会有民警怕麻烦、嫌事小就以‘非紧急’为借口晚出警或不出警?”

  “出台这个政策的关键,是看是否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比如对‘非紧急’报警的处理程序,及如何约束民警偷懒和推卸责任等行为。”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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