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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楼王”后被追讨千万债款37个物业 涉款4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12日09:45

  居于嘉林边道格兰大厦的马氏后人,拒答被追讨财产事宜。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物业遍布九龙及新界,单在九龙城已有逾20个物业的香港已故“楼王”马树头,其遗产执行人日前入禀香港高院,向马的10名后人追讨逾37个物业、近千万债款以及原属地主名下的股份,估计涉款最少4亿元(港元,下同)。

  入禀人分别为麦宗永及Patrick Cowley,两人以马树头的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向10人追讨物业及财产,包括梁惠芳、马琼珠、马荣广(译音)、马荣辉、马荣忠(译音)、马荣昌、马荣基、马荣富(译音)、马琼宝(译音)、马荣丰,大都居于九龙城嘉林边道格兰大厦。

  两名遗产执行人在入禀状中要求获得高院指示,以决定应否向上述10名被告追讨全属死者马树头所有的财产,但未有交代马树头何时去世及入禀的原因等。

  入禀状详列要追讨财产的详情,其中包括马与部分被告联名的物业、于2003年7月转到部分被告名下的物业、由部分被告持有的物业,以及由金马资源有限公司、富宅投资有限公司、好时88有限公司、福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物业。

  另外,原诉人也向部分被告追讨他们持有上述4间公司的股份,并向第10被告马荣丰追讨逾期拖欠福康集团有限公司969万元。

  入禀状又指出,单是涉案的物业已逾37项,其中有超过20个物业位于九龙城区,包括与马树头姓名雷同的“马树大厦”及“马树阁”、太子道西现约值5000万元的351号地皮等。数据显示,涉案的贾炳达道两单位,已刚售予专收购旧楼的田生集团。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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