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云春 |
当街引爆手榴弹炸伤22人 7年逃亡生活让他决定自首
7年前,他制造了震惊一时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4·25”爆炸案,当街引爆手榴弹炸伤22人。逃亡7年后,他到新平县公安局投案。在被告席上,他为自己辩解:手榴弹不是自己拉响的,他甚至不知道手榴弹会爆炸。
近日,新平县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彭云春有期徒刑6年。
逃亡中结婚但不敢办登记
经调查,实施爆炸的案犯是当地村民彭云春,男,1976年11月24日出生,又名彭绮梦。案发后新平县公安局民警于2003年5月17日下午2时许在彭云春之弟家中提取了8颗步枪子弹、步枪训练子弹1发、五四式手枪子弹1发,导火线1根。这些军用弹药是彭云春之父当民兵时带回家的。
原来,彭云春与墨江人龙继堂开农用车相撞,事后龙继堂叫彭云春赔了50元钱,彭云春不服,邀约他人与龙继堂打架。没想到,3天后双方又相遇,龙继堂便与同村的龙继东、龙继兵等人追打彭云春。在追打过程中,彭云春掏出一枚随身携带的手榴弹,当街引爆。
事后,彭云春潜逃到版纳、临沧、大理一带打工。其间隐姓埋名,结婚生子。但因自己是潜逃,结婚也不敢去办理登记,孩子也落不了户口。长期的折磨,最终他将自己作案的事情告诉了妻子。在妻子劝导下,去年8月15日彭云春终于走进了公安局投案自首。
声称不知手榴弹会爆炸
彭云春自首后,否认案发时是他引爆的手榴弹,他说是追打他的人用甘蔗打在他拉环的手上或线上引爆的,他还辩称:自己不知道手榴弹是会爆炸的危险物品。
辩解1·手榴弹是捡的
“到建兴的街天,因为之前我捡到一个手榴弹,我就想把手榴弹交到派出所,于是那天我在家吃过早饭后,就把手榴弹插在腰间,准备把手榴弹交到派出所。”
辩解2·只想吓吓他们
“我本来没想要把手榴弹引爆,只是想起到吓唬他们的作用。我把手榴弹拿出来,并把手榴弹手柄下端的盖子打开,让拉绳露出来吓唬他们,我说还过来就把手榴弹拉爆。”
辩解3·不是我拉的绳
“实在没办法了,于是就把手榴弹拿出来,但被人用甘蔗把手榴弹拉绳打掉了,于是手榴弹就引爆了。”
多人作证是他拉响手榴弹
2010年12月7日,新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检察机关对其行为进行指控的同时,建兴乡政府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被告人彭云春赔偿建兴乡政府为受伤群众支付的医药费21092元人民币。
庭审中,公诉人对其辩解进行了反驳:没有相应的证据印证彭云春被人用甘蔗打掉了手榴弹拉绳,反而有多名证人及被害人印证其拉响了手榴弹。
最终彭云春当庭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伏法。
经新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彭云春有期徒刑6年。
新闻回放
2003年4月25日下午,正值新平县建兴乡双沟街赶集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打破了街市的喧闹。
新平县公安局对现场进行了勘验。经鉴定,案发现场产生爆炸的物品属于“木柄手榴弹、爆炸物”。当天下午1点40分左右,建兴供销社员工老赵看见一个30岁左右男子被3人追打,男子手里拿着一枚手榴弹跑进商场。老赵曾经参过军,知道他手里拿的是手榴弹,怕该男子在商场里面拉响手榴弹,就忙着到门口把追打的那伙人堵在门外面,一边进行劝阻,一边喊打派出所电话。
持手榴弹的男子进到商场里,从另外一道门出去,那伙人用甘蔗依然追打男子,赶街人纷纷围过来观看,老赵就惊呼:“看不得!是真弹!”话音未落,男子拉响了手榴弹,爆炸致22人受伤。
本报记者 夏体雷 通讯员 黄占啊 纳应祥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