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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警酒后驾车撞人 两小时后被刑拘并被开除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1月13日01:46
  本报讯 11日晚9时24分,江北区盘溪转盘水产市场门口发生一起致2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肇事车驾驶员系渝北分局一民警。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该肇事民警因涉嫌酒后驾车,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开除公职。

  据介绍,事发后,市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迅即介入调查,查明肇事驾驶员系渝北区公安分局民警李林英。李林英当晚饮酒后,驾驶私车回家途中将两行人撞伤。

  记者 朱昕勤

  A.处罚依据

  鉴于该民警行为违反了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治警“四个一律”、公安部“五条禁令”、重庆市公安局队伍管理“十条禁令”的相关规定,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法律规定及有关纪律要求,市公安局在查明事实后,仅用了2小时便作出决定,对肇事者予以刑事拘留并开除公职。

  B.警方态度

  市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负责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更应模范带头遵纪守法。重庆警方“内除积弊、外消积怨”的决心和力度不会变,警方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管好队伍。

  市公安局表示,重庆警方坚持亲民爱民、铁腕治警的决心,不会因为极个别人对“从严治警”的质疑而动摇。警方对民警违法违纪、伤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将一如既往坚持“零容忍”,弘扬公安机关亲民爱民优良传统,锻造公安队伍过硬作风,确保公安民警政治安全和职业安全,坚决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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