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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遗产上诉案陈词完毕 陈振聪理据被指奇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14日00:53
  资料图:香港商人陈振聪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上诉,1月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展开聆讯。大批媒体到场采访。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社香港1月13日电 (记者 梁今)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上诉案13日进入第四天聆讯。华懋慈善基金和陈振聪双方已陈词完毕,等待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的裁决。

  陈振聪一方代表律师13日在庭上提出多项论据,要求将诉讼费减低,但上诉庭法官对其理据表示“不明白”、“不理解”和“很奇怪”,又指很难以其理据计算诉讼费,于是将案件押后裁决。

  原审法官早前裁定陈振聪要支付惩罚性讼费总数约2亿港元,包括要支付华懋慈善基金的八成讼费,以及支付律政司代表出庭的费用。

  但陈振聪一方认为,原审法庭是基于假定陈振聪持有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是伪造,并以个人品格来判陈振聪要支付大部分讼费,这并不公平,因为原审法官没有考虑华懋慈善基金的角色,包括华懋聘请了精神科专家及风水师等多位专家来证明遗嘱的真伪,增加诉讼时间。因此,陈方律师认为,华懋应负担更多诉讼费,各支付一半。

  另外,陈方律师又质疑,律政司介入案件的讼费,为何亦由他们一方支付。但法官认这个投诉“很奇怪”。

  上诉案于10日开审,陈振聪阵营第一天便在庭上首次公开播放陈振聪和龚如心生前郊游的视频,力证陈龚二人是亲密的情侣关系,但有关视频仅播了4分多钟便遭法官喝止停播,被质疑播放的动机和对案件的作用。其后陈方转移攻击遗嘱见证人供词的可信性,但被法官指其理据在原审结案陈词中已全部交代,毋须再在上诉庭重复。

  陈方律师13日再质疑原审法官的判决有错误,包括没有考虑遗嘱见证人的证供不可靠。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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