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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27小时破获电力营业厅劫案 被抢10万元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16日20:09
  新华网成都1月16日电(杨三军、邓良奎)1月16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向社会通报:备受关注的达州市首起侵害类似金融网点的“114”特大抢劫案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离作案现场后不到27小时便被警方抓获。

  据通川区公安分局局长文华剑介绍,1月14日16时42分左右,两名手持尖刀的男子猛然冲进位于通川区来风路的一个电力营业厅。他们击碎营业大厅柜台上的横隔玻璃,跳进工作台,持刀控制了三名营业员,并迅速将当天的营业款搜掠一空后,乘坐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逃离了作案现场。警方调查得知,整个抢劫作案过程仅用了1分48秒。

  接到报案后,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立即启动了紧急侦查措施,局领导率相关警种火速赶抵事发地,拉起警戒线隔离案发现场,分头展开案侦工作。达州市电力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同时,警方发布了紧急协查通报,展开了对辖区重点人员的全面排查工作,并在交通要道、重点场所等增设警力进行严密搜查。

  据达州市电力集团城区供电分公司经理冉建介绍,经对案发现场清理核实发现,犯罪嫌疑人共抢走了逾10万元的营业收入现金,但无人员伤亡。

  经过警方的连续协同作战,案情很快清晰。15日1时许,警方在达州市南外镇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逃离作案现场时乘坐过的红色摩托车。通过技术手段和大量调查走访,警方在当日11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王某。随后,警方侦知了与王某时常在一起的青年男子罗某,与案发现场的一名戴头盔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十分相似。 在达州市公安局周密部署下,15日20时20分左右,案侦组在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成功抓获了王某、罗某,并当场起获大部分赃款。16日凌晨1时20分,王某、罗某被押解回到了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

  在审讯中,王某、罗某对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介绍,王某(男,通川区人)、罗某(男,大竹县人)年龄均不到30岁。王某在缴电费时发现,来凤路电力营业大厅每天有大量现金进账,但该营业厅没有保安人员,隔离用的玻璃护栏强度较低,且收费人营业员均是女性,遂邀约无业青年罗某共同策划实施了抢劫。

  目前,警方正对此案进一步审查。
(责任编辑: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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