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方案》提出,为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削减中心城的交通流量,北京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打算把北京非居住区的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实行“中心高于周边,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收费。并且,收费基准也有变化,路边白框内的“占道停车场”实行累进加价制,每多停一小时,按加价50%收费。
《方案》里规定占道停车的“天价收费”,已经在网上引起热议。多数网友表示,用这种“涨价法”来治理北京的堵车问题,其公平性和有效性都值得怀疑。网友称,按照《方案》,以后上班开得起车的只有官员和富人了,老百姓的车“只能当摆设”。
人们不解的是,与百姓如此相关的大事,竟然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北京市发改委的解释是,根据《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停车费并不在听证会范畴之内。
但2008年12月新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只要是作出直接涉及公民利益的公共决策,都应当去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方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从而实现多元参与的良好治理规范。”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张强副教授表示。他认为,与百姓利益相关的政策要请百姓参与,制定政策时要得到大家的响应和讨论,“至少在程序上是科学的,符合大多数人的诉求,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有激励性的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白钢有些无奈地说:“在我国,听证会很多时候实际上也没有真正反映公众的利益和要求,还是管理部门在做决策。”
在北京近日出台的交通拥堵治理方案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控制机动车污染和解决重点拥堵路段交通拥堵问题”。
“钱不是万能的,不是污染了交污染费,车多了提高停车费。”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张群杰说,“交通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限制私家车要以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为背景,借鉴国外经验不能只向"收费"看齐。”
北京近 500万辆机动车每天都要停车。可以预见的是,这是一笔巨大的费用。来自财政部门的统计显示,2009年,北京财政全年收取的占道费为3372万元。那么,这些钱去了哪里呢?
虽然停车费的具体去向目前仍未可知,但张强表示,在“收支两条线”的公共财政体系下,把收缴上来的停车费“专款专用”,直接用来改善道路和公车等基础设施的可能性并不大。
“在多元复杂的财政系统里,也不该这样一一对应。”他说,“但是,有车族有权利知道他们交的停车费去了哪儿,建立一套停车费的"去向公开"机制,非常必要。”他强调,即使难以细化,但停车费去向“在大盘子上应该有一个解释”,这样有利于以公开监督的方式,确保有车族支付的停车费进入国库,并流入广义上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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