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称“按照一流标准,加强警务、消防能力建设。”高层建筑消防随之成为市政协会议的热点问题。昨天下午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市政协委员陈杰和朱良针对高层防火分别提出了一些建议,他们说,这是“切身利益”,是“平民看法”。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也提醒了北京。截至2009年底,北京已有28层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58座。同时,高层建筑消防形势严峻,2006年全市发生高层建筑火灾101起——
朱良:高层建筑不出事就没有事,一出事就是大事,央视大楼和上海的大火都是很明显的教训。
从历年的火灾事故中看,很少有完全按照法规去做、还发生重大火灾的案例。这就说明,法规在执行的时候并没有达到完全无缝化的防护。
陈杰:去年上海高层住宅着火是惨痛的教训。北京现在的高层住宅比上海一点也不少,住户也比较复杂。从设计到消防局验收,这些入住之前的环节都是严格把关的。关键是在入住之后,怎么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真的着火了,消防车能不能及时赶到?对于超高层,消防设施能不能达到高度?高层住宅经过验收的消防设备,能不能得到业主或物业及时的维护、完善和更新?委员们自问自答——
陈杰:高层住宅都有消防楼梯,一旦有火情,居民进入消防楼梯就等于进入了安全地带,这是初始的设计概念。
消防楼梯就需要措施保障。消防门都很厚很沉,但是实际入住之后,这些消防门为了进进出出方便,被拿个什么东西挡着,这在着火的时候都是隐患。还有日常见的灭火器、消火栓,这些设备齐全不齐全,完善和更换到位不到位?
朱良:高层建筑消防需要的投资比较大,一般的高层建筑,消防局现在也配备有相应的消防设施,但是超高层建筑应该是个难点。
我认为既然有这么大的能力投资超高层建筑,业主就应该有这个经济能力拿出相对于总投资比较少的经费,完整地做消防措施。而政府也应该严格地监督高层建筑的所有者,对入住之后的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再强化,更加完整,更成体系。
两位委员都提出了一些期望,希望政府能够在消防方面做到位,也希望老百姓能够更多地接受到消防知识普及和防灾避险训练——
朱良:政府应该立法和监管,而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由高层建筑的所有者真正把消防设施完备化。
高层现在都有消防栓,是不是还应该准备一些简单的逃生设备,绳索、工具。这些都需要政府综合技术、安全效果等各方面做一个评估,划分出哪些消防设备是强制的、哪些是推荐的、哪些又是可供业主或家庭来选择的。
陈杰:我觉得如果想预防高层建筑的火灾,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政府得针对以往的事故和高层建筑的特点,再制定更细的可操作性的办法。
另一方面,住户需要学习自救知识。学校里现在会有一些消防演练和知识普及,但是居民中尤其是老年人极少接触这方面知识。应该有组织的演习演练和亲自参与,包括我这个岁数,都没有这方面的体验,拿起灭火器不会使。但是所有这些问题到底由谁来负责?现在我提案里只能写“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北京那么多高层住宅,责任落在谁那儿?这也是我要提的问题。
本报记者 秦亚堙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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