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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特大涉黑团伙案两主犯被判死缓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9日08:36
  本报湖南1月18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吴林芳今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常德市鼎城区陈学军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陈学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刘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以来,陈学军伙同他人在鼎城区武陵镇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09年初,该组织成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35起,非法持有、非法储存枪支两支,并组织他人卖淫,共致1人重伤,13人轻伤,7人轻微伤。

  据了解,该组织通过在电游室、赌场收取保护费、插手经济纠纷、控制扒手、组织卖淫等违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20余万元。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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