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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性骚扰别骚扰了正常交往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2日12:45
  即将颁行的《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规定,给女性讲黄段子按性骚扰处理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1月21日《重庆晚报》)。

  将发黄色短信、讲黄段子都界定为性骚扰,是个针对妇女保护的新鲜规定,但有一点似乎没说清楚:啥叫黄色短信和黄段子?用什么标准来界定?谁来界定?没有严格标准的事情,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此前曾有专家解读各种性骚扰,认为对别人说“你今天穿得很性感啊”、“你真丰满啊”等也是性骚扰。有位女作家曾撰文感叹:“凡是有女性涉足的场所,几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骚扰。”以前一直想不通,现在总算明白了:按照某些专家界定的标准,性骚扰还真是无处不在哩!

  想想真有点儿噤若寒蝉。以后说话可千万要注意,否则即使是夸奖别人,一不小心也会造成骚扰!

  提起很多规定,人们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出发点是好的”。这句话的潜台词,实际上是“不具备可操作性、没啥实际意义”。窃以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将发黄色短信、讲黄段子等界定为性骚扰的规定。性骚扰应该整治,但也不能矫枉过正。随便一点儿事情都往性骚扰上靠,搞得风声鹤唳,谁还敢说话、谁还敢跟别人打交道?因此,对什么是性骚扰一定要科学定性,不能捕风捉影。打击性骚扰不是搞运动,可别成了对大家正常生活的“骚扰”。

  河南 乔志峰 读者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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