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在宁波江北区槐树路经营食品店的老吴发了条微博,称“以前只在网上看到外地城管如何欺负人,现在是真实亲历。城管到我们体验店买年货,近3000元的东西,只口头承诺付800元。店里不得不给,怕不小心被他们整。钱虽少,事却堵心!在甬创业12年,很少有此感!”被大量转载。获悉此事后,江北区城管局展开调查。
昨天,早报记者从江北区城管局获悉,该局已经以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物,对涉事的城管队员在全局做出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岗位、扣发全年考核奖。同时,该局已前往食品店赔礼道歉,并退还提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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