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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局级处级干部一律竞争上岗打破用人视野不够宽缺乏透明度做法探索多形式选拔方式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6日08:25
  司法关注

  

本报记者王斗斗

  戴长林从未想到,自己竟是以这样特殊的方式,让最高人民法院的同事们了解他。

  2010年6月,一段戴长林自我陈述的视频出现在最高法院的内网上“2005年9月,我从地方被选调上来,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30年在基层积累的刑事审判经验让我有信心胜任刑三庭庭长……”

  这一长达10分钟的自我介绍,是最高法2010年选拔正局级领导干部的一道必经程序。

  “竞争者每人都有10分钟的陈述,并被传到内网上,同事们观看视频后,再按要求进行投票推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形式改变了过去“一对一”的选拔,保障了广大干部群众在选任干部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据统计,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3名提名人选中差额选拔了包括办公厅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内的5名正局级领导干部。

  近年来,最高法院党委顺应干部群众的愿望要求,坚决打破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缺乏透明度的做法,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方式,对正局级领导职位一律实行差额选任,对副局级和处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

  竞争性选拔干部

  2010年9月3日,最高法院中区二层第二法庭内。

  “简要介绍你本人的情况,你竞争这个职位有什么优势?”问话者是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此时的身份是面试主考官。

  应答者叫王飞鸿,当时担任执行局综合管理室主任。

  如今,已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的王飞鸿,回忆起面试时的经历,仍感叹不已。

  “面试共有4道题,要求20分钟回答完,全部是当场发挥。”王飞鸿说,完全不知道会考什么问题,一道题5分钟,除了对这道题有观点、有思想,还要用恰当的语言条理清晰地表达出来。“在各种面试里,这种难度最高。”

  经历过2009年的竞岗失利,2010年竞争成功的王飞鸿对人事制度改革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一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大改革,公开、透明,给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更多的机会、更大的舞台。”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长甘雯对此深有同感:“整个过程相对来说比较科学,基本能够反映竞争参加者的业务能力及表达能力,考察比较全面。”

  据介绍,竞争上岗工作按照一系列严格周密的步骤进行,经过了公布实施方案,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填报具体岗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

  其中,民主测评、笔试与面试分别实行量化计分,面试公开进行,非应试者可到场旁听,在面试考官小组中特别邀请来自社会的廉政监督员参加。

  据统计,2010年8月,开始启动副局级、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全院共有79人报名竞争副局级领导岗位,183人报名竞争处级领导岗位。最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9人,处级领导干部48人。

  实践证明,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为广大干部提供了平等竞争的平台,扩大了选任干部视野,增强了干部工作活力,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注重基层工作经历

  1997年进入最高法院的北京大学博士甘雯,曾被中组部选派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挂职锻炼。

  “两年的基层经验,锻炼了我把握大局的能力,处理案件不会就案办案,要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甘雯告诉记者。

  戴长林对此也有同感:“这次竞争上岗注重基层工作经验,自己基层经历受到大家的认可。”

  “算起来,我在基层工作30年,来这里才5年,不是这种选人用人机制的改革,自己很难进入选任的范围。”戴长林说。

  据介绍,最高法十分注重面向基层选拔、选调干部,目前除经批准同意的特殊职位外,新录用人员原则上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央的要求,今后选拔干部将更加注重丰富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提出,“争取2015年局级领导干部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达到一半以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或地方等工作经历的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定期优先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

  用制度管人管事

  坚持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两手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克服选人用人随意性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和审判机关的特点,先后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审判员选任办法》、《助理审判员选任办法》、《局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办法》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绩效管理和考察机制,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在甘雯看来,制度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更好地把有能力的人推向审判长和部门负责人的位置,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透明的过程,大家服气,这样的程序选拔人才具有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表示,2011年将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工作制度,重点是坚持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加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客观性,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质量。

  本报北京1月25日讯

  



  2015年三分之一公务员须竞争晋级

  来自国家公务员局的数据显示,公务员法实施的5年中,我国每年职务得到晋升的公务员中,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所占比例达到20%左右,在一些地方、部门中,竞争上岗已成为选拔任用公务员的一种常态方式。

  

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职务晋升长期以来采用的是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的方式。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对公务员竞争上岗进行了初步探索,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更是为公务员竞争上岗提供了法律依据。据了解,到2015年,我国通过竞争性方式晋升公务员的比例每年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竞争上岗凭德才、政绩和民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

“今后将深入研究规范竞争上岗的程序、范围,针对不同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加强笔试、面试试题命题研究,进一步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表示。

  据新华社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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