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庭琐事,海伦市一男子亲手杀死了同居女友。近日,该男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07年海伦市的徐军与女友吴颖同居后生了一个男孩,孩子出生后,两人因生活琐事感情逐渐破裂。2009年8月6日,两人再次因琐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吴颖竟动手打了徐军,忍了很久的徐军一气之下从屋内抽屉里拿出一把尖刀,直刺吴颖腹部数刀。此时,吴颖的弟弟小峰进入室内,见姐姐被姐夫刺伤,便对着徐军的后背就是一拳,徐军转身用刀刺向小峰,小峰受伤逃脱。
事后吴颖因大出血而死亡,小峰系重伤。案发当日公安机关将徐军抓获。后经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杀人罪判处徐军死刑。徐军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经二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军持刀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徐军与吴颖虽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实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且徐军认罪悔罪,得到吴颖家属的谅解,对徐军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冯国春 白永顺 记者 王佳琦)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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