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价检司介绍,家乐福在一些城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目前,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1月26日中广网)。
当我们超越家乐福超市的符号意义来看问题,就会发现:即便是像家乐福那样的大型连锁超市,其经营信誉一旦脱离有效监管,同样是不可靠的。为什么会这样?超市的作法固然有可恶的一个方面,监管缺失则更是可怕的一个方面。
相比之下,发改委直接处理某家超市的价格欺诈问题因少见而显得偶然,最高区区50万元的罚款对这些大型超市而言亦不过是蜻蜓点水,很难说会产生多大、多久的威慑力。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是:像家乐福这样的大型超市玩价签游戏、搞价格欺诈,各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之前是否接到过投诉?为何长期存在的此类问题一直得不到处理?难道都得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来集中处理?或者非要引起发改委高度重视后才会跟进处理?
超市价格欺诈不能总靠发改委来重视和处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欺诈行为的选择性无视,和对消费者价格举报的习惯性冷漠,为家乐福等大型超市滥玩价签游戏提供了宽松无度的监管环境。有效的市场监管与泛滥的价格欺诈,必然呈现反比例的关系。试问,家乐福超市在其本国以及其他市场监管更完善的国家和地区,是否也喜欢搞价格欺诈呢?
在某种意义上,超市价格欺诈由发改委来处理,对应的正是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像家乐福恶意坑害消费者这样的行为,消费者不仅期待能够加大处罚的力度,让财大气粗的家乐福也能感觉到疼痛,更需要地方监管部门积极主动地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让那些有意靠欺诈消费者牟利的商家真正见识到市场监管的力量。
湖南舒圣祥读者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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