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在“五五”普法中,坚持将档案普法与档案法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双赢。
一是创设了档案法制监督人员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从各行业主管部门档案人员中聘请法制监督员,经过培训颁发证书,一方面增强监督力量,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人力不够的问题;另一方面调动各部门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严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制定了《自治区档案局(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规定干部职工无故不参加普法考试(核)的,个人年终考核不能定优秀等级,并把全体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务晋升以及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07年先后对塔城、阿勒泰地区和乌鲁木齐铁路局系统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去年又对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单位近千家。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去年自治区档案局开展了一次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了7份文件,重新确认和公布62份文件有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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