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法务部长”曾勇夫昨天批准,因贪污案被判应执行十七年半的吴淑珍,可由高雄地检署跨区直接发监送台中监狱执行,由培德医院的医师对她作进一步的医疗评估。若是她能自理生活,即继续执行;若不能自理,检方将斟酌另外可行的执行方式。发监执行的时间应在春节后。
雄地检署受台北地检署嘱托执行吴淑珍的刑期,经向台大、高医等医院调齐吴淑珍的病历资料,送交台中监狱培德医院评估吴淑珍入监执行的可行性。
不过,培德医院认为,吴淑珍本人必须到院,由专业医师评估她能否“自理生活”,才能决定她是否发监执行。
昨天“法务部”同意后,“高检署”即通知高雄地检署依法执行,预计在春节后,雄检将通知吴淑珍到案执行,将她送到台中监狱培德医院接受评估。
“法务部”表示,依发监执行的实务惯例,雄检的执行检察官预计会给吴淑珍两周的缓冲期,然后雄检会将珍送至台中监狱培德医院接受评估。
在找到适当的执行方式之前,吴淑珍将待在家中,台北地检署将另行嘱托高雄地检署派检察官对珍作定时或不定时的访视,直到她能自理生活发监执行。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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