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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31日06:5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9日正式公布。这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水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第一个水利综合性政策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水利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水利部部长陈雷29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

  陈雷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的水利发展战略定位,强调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明确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把水利提到这样的高度。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水利改革发展的“十年计划”:1个总的目标,即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4个具体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4大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四是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在明确2020年前要完成的主要任务的同时,中央一号文件还强调了“十二五”期间要集中解决的几件大事,即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水利投入方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中央一号文件 明 确 了 从 土 地 出 让 收 益 中 提 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含金量最大的一项政策。”陈雷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初步测算,如果这10%能够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以落实600亿元至800亿元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接受《经济参考报》等媒体采访时说,过去农田水利投入主要依靠“活劳动”的积累,原来的机制不可靠了,要建立新的机制。水利部副部长矫勇指出,农田水利的“新机制”是以财政资金作为主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和社会投入。

  对于水利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陈雷认为要抓好几件事:一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二是各级政府建立水利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平台,通过贴息、扶持、补助措施,充分利用好市场机制,用好各种信贷资金(包括小额贷款),调动农民群众投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三是对城市供水、水电等有一定的水费电费收入的项目,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制或者BO T(建设-经营-转让)等方式兴建;四是在当前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中,用好现有的一事一议、奖补结合、先干后补的政策,尽可能调动群众投资投劳兴修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五是有计划地利用一些外资;六是用好农机具补贴等其他优惠政策。(记者 白田田)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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