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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讨工资挨两耳光 法官伸援手讨回6900元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1月31日15:22

  老汉:16块钱能打官司吗

  本报讯(通讯员荣耀和 王丽娟)“法官,我只有16块钱,能打官司不?”脸上、手上都是黑的李老汉背着用床单包起来的一床被子,走进门头沟法院立案庭,要求打官司。原来,临近年关,辛辛苦苦为包工头干了三个月的李老汉,兜里只有16元,连回家的路费都不够。法官紧急行动,为李老汉讨回了6900元的工资。

  李老汉在诉说遭遇时,泪流满面。他用浓重的乡音来回说了几遍,才让法官明白了基本事实。原来,李老汉是河北永年县人,因家里困难,60岁的老汉来到北京打工。一到北京西站,他就被拉到了门头沟区打工。他在一处工地工作了3个月,根据与工头的口头约定,应当拿到近1万元。李老汉在索要工钱时,与工头发生了口角,还挨了两个耳光。李老汉没有文化,不知如何追债,到法院之前,他已经露天夜宿多日。

  立案法官详细询问后发现,李老汉不能提供工头的有效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等均无法说清,手头只有自己记在旧笔记本上的数字,而没有其他凭据证明工头拖欠工资的数额,不满足民事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为尽快帮助他要回工钱,法官指导李老汉寻找与其一起打工的其他人,查清工头的相关情况,如不能查清,也尽可能地找其他联系方式,以便依线索找到工头,为李老汉要回工钱。

  第二天上午,李老汉再次来到了门头沟法院立案庭,并提供了记工员郑某的电话。立案庭法官立即带领老汉来到进驻法院已3个月的人民调解室。调解员根据电话联系了郑某,请其到法院人民调解室协助查明事实。郑某介绍,李老汉白天干些杂活,晚上负责看摊,前后共计干了90天,按照标准每天工资为80元,故李老汉应得工资为7200元,包工头张某只支付了李老汉300元烟钱,其余工钱一直没有结算。

  经调解员反复与郑某核对、确认后,联系到了包工头张某,经过与张某谈话,并与记工员郑某重新核对实际出勤,张某对所欠工资的数额表示认可,同时对李老汉表示歉意。在调解员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李老汉拿到了6900元的工钱。

  

(责任编辑: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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