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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巴士司机酿惨剧 被控危驾入狱4年8个月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01日11:02
  人民网2月1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九龙巴士公司一名司机,2009年发生巴士翻侧车祸,导致2死34伤惨剧,1月31日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年8个月,停牌3年。

  案发于2009年11月9日凌晨,被告陈国辉驾驶692路双层九巴途经将军澳唐明苑近宝顺路,驶至回旋处时发生意外,巴士向右翻侧,压在路中花槽石壆上,巴士上2名乘客死亡,另外34人受伤。

  虽然被告自辩时坚称,入弯时已将车速减至19至30公里。但控方指,根据现场的剎车痕及巴士的车速纪录仪,相信巴士入弯时,时速高达53至65公里。

  法官表示,38岁的被告陈国辉,事发时的车速比安全车速超出23公里,相信并非短时间内的错误决定。被告驾驶该路线近14个月,应该熟悉路面情况,明知转入直角急弯,却没有减速,他不负责任的驾驶态度,导致两人死亡、其余乘客全部受伤是加刑因素。

  法官又说,被告驾驶公共交通工具,必须顾及乘客安全,所以须判具阻吓性刑罚,加上被告不认罪,故以5年监禁作为量刑起点,基于被告驾驶纪录良好,同意大部份案情,节省法庭时间,减刑4个月,至判囚4年零8个月。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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