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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2月01日18:24
  中广网北京2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2月1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开始实施了,接下来我们关注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就是其一,近年来,假发票可以说无孔不入,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从明天(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一些新规定,希望能有效防范相关的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消费高涨,也是发票使用量激增时期。专家提醒,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还有可能被税务机关向社会公告。

  多年来,假发票泛滥的现象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这与相关规定可操作性差有直接关系。

  张斌:原有的《发票管理办法》是93年12月颁布的,到现在已经17年了,这些年有很多新出现的关于发票的违法行为。在原有的办法中没有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比如说“代开发票”,比如说“介绍他人转让发票”,还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但是仍然使用或者说接受”等等,像这些行为,《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防止假发票的制作、扩散和使用,在《发票管理办法》中新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同时,新《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主管机关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要求,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张斌:《发票管理办法》对税务机关,就是发票的主管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说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并且取消了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查,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方便纳税人代开发票,以及推广税控装置并通过网络开具发票等等。

  虽然《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在发票的使用上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假发票。

  张斌:假发票的泛滥和屡禁不止其根源还是经济利益,无论是使用假发票的还是开据假发票的,都会在这个行为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开据假发票的可以多开发票,增加费用,减少税收支出,其次是申领使用这个过程中的便捷程度。

  如果商家被发现有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过去会被税务机关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因为违法成本很低,所以很多商家不在乎罚款,继续使用。新《发票管理办法》的一个亮点就是加大了处罚力度。

  张斌:比如说很多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从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两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那么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我想会极大地增加使用假发票的成本。

  《办法》还规定,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所以,以后您再收到"本公司代开各种正规发票"的短信或传真,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办法规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孙莹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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