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出现新进展,紫金矿业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判决书,因2010年7月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污水渗漏事故,一审被判处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9563130元予以折抵,其余罚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清。其他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到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紫金矿业A股今日开盘后微跌。
2010年7月3日和16日,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因暴雨发生污水渗漏,紫金矿业隐瞒9天后方才发布公告,事故造成汀江严重污染,为此,上杭县长因污染案停职,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辞职,紫金山金铜矿及其他五名被告人被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送上法庭。
紫金矿业10月7日在提交给港交所的公告中称,已接到福建省环保厅发出的处罚通知,涉及罚款金额956.313万元人民币。此前有报道称,紫金矿业在事故中的直接经济损失3187万元,共损失约4100万元,有采矿业分析师据此认为,对于目前市值超过264亿元的紫金矿业来说,逾4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对公司影响不大。而相对紫金矿业污染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将近960万元的罚款也令外界质疑称这一处罚相对太轻。当时,市场也对此作出反应,在处罚公布当日,紫金矿业A股急封涨停,H股也出现大涨。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