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颁证被称为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和基石。近日记者从成都市统筹委了解到,2010年底成都对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均为合格。这也意味着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取得基本成功。
2008年2月12日,以破解“三农”难题,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研讨会上讨论通过的成都市委“一号文件”,即《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正式拉开成都市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
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还权赋能”、“农民自主”为核心,成都市为此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定了目标: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按照文件规定,成都市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核发所有权证书;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林地进行登记,核发使用权证书;明确农村房屋产权,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管理制度,对合法取得的农村房屋进行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以清晰的归属为依据,为农村产权的保护和流转提供保障。
由于过去农村产权登记不够完善、归属不够明晰,确权颁证遇到诸多矛盾。2010年春节后,成都市又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以“(土地、台账、证书、合同、耕保基金)五个一致”和“程序规范”为准绳,对确权颁证进行自查、梳理和整改。
据统计,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共涉及19个区 (市)县和高新区、257个乡镇 (含涉农街办)、2745个村 (含涉农社区)、35857个村民小组、212余万户。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共向村组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33806本;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783681本,林权证649260本,集体土地使用证1657959本,房屋所有权证1571225本。
(记者 夏丽莎)
作者:夏丽莎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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