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超市解释:提价了,但价格标签还没有更换
昨天,QQ357618xxxx在本报QQ平台留言:“家乐福"价格欺诈门"风波未平,没想到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遭遇。”王先生说他在郑州市金水路的屈臣氏超市购买一款标价17.9元的巧克力,但实际付款却是23元。
王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他在金水路上的屈臣氏超市购物,选购了两包他经常吃的某品牌巧克力,结账后王先生在机打小票上发现了“猫腻”。“买之前我就留意了价格是17.9元,好在当时我只买了两包,一眼便看出问题。”王先生说。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超市内找到了王先生购买的这款巧克力,该巧克力的标签上显示价格为17.9元,记者购买了一包后,机打小票上却成了23元。销售人员解释,该款巧克力已经提价,但价格标签还未更换。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认为,超市商品的价格标签与实际价格不符,导致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超市都已经涉嫌构成了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双倍赔偿。★
(《大河报》2011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侯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