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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是灵魂群众满意是目标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称涉群众利益案件不论多难都快查快办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11日08:34
  改革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访谈

  

本报记者邓新建

  记者:在刚刚结束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作的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作为检察长您感受如何?

  郑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正廉洁是检察工作的灵魂,心系群众,让群众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终目标。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过程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以及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记者:广东检察机关在强化诉讼监督方面,除了加大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立案监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外,还做了哪些工作?

  郑红:我们加强和改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整合各种监督手段,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查、看守所违法使用械具专项检查活动。高度重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处理工作,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等行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

  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

  此外,我们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广东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记者:在过去的一年里,广东检察机关是如何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郑红;我们着重抓住“四个重点”。抓教育,警钟长鸣。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结合广东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以“十个一”活动为抓手,突出实践特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增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抓制度,固本强基。广东省检察院在2008年以来全面推进阳光检务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检务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检察文书说理等8大制度,从更高要求、更深层次推进阳光检务制度化。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广东省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意见》,对全省22个市分院开展巡视检查“回头看”,组织广州、佛山、揭阳3市检察长到省检察院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广东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3年规划,并明确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深入开展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记者:从这两个重点工作上看,广东检察机关确实是用了心思,下了功夫。

  郑红:除此之外,我们还抓监督,防患于未然。在强化内部监督方面,重点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省检察院、18个地级以上市检察院和60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执法办案质量评估和司法统计工作等职能。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完成案件评查1138宗,针对发现的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执法规范和制度;在强化外部监督方面,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重要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诉出庭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做到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抓办案,惩防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3年规划,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推进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门技能培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四管齐下”,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干警既是执法工作者,又是群众工作者。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广东检察机关是如何处理的?

  郑红:我们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论困难有多大,阻力有多强,都要快查快办,以此取信于民,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认真落实案件答疑说理制度。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能过程中,尤其是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决定时,要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宣讲、思想疏导等工作,真正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加大对民生信访案件办理力度。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切实做到维持有理,纠正有据,赔偿及时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司法救助,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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