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其雄去年9月25日回国时的照片。 |
深圳晚报综合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10日透露,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就去年的钓鱼岛海域中日撞船事件已要求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赔偿损失。包括巡逻船的修理费用在内,索赔金额约14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3万元)。据海上保安厅称,当天已用国际邮件向在中国的渔船船长个人寄送了索赔账单。账单内容为两艘巡逻船的修理费共1239万日元,以及修理人员的派遣费用等。
外界分析,中国船长向日方支付索赔费用的可能性很小。
2010年9月7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中国拖网渔船发生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日方巡逻船对中方渔船实施拦截。8日,日本海上保安厅逮捕了渔船船长詹其雄。
今年1月14日,日本检方决定不起诉詹其雄。詹其雄曾被日本警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扣押,尽管后来放还了其本人,但日本还曾声称“保留处置权利”。
2010年9月2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方对中方船长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姜瑜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意志和决心坚定不移。中方已就此事件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向日方表明了严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