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了解到,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便可申请: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申请家庭2010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携带家庭成员身份和户籍证明等材料到各辖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住房保障科进行申请;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可分别到蜀山、包河、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住房保障科申请。(徐友善 黎静)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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