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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总量首次出现下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14日20:49
  中新网济南2月14日电 (杨东亮)今天下午在此间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表示,山东省刑事犯罪案件总量首次出现下降。

  周玉华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山东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犯罪案件44885件,审结44922件,判决有罪62932人,同比分别减少1.8%、2.3%和1.9%。这是多年来法院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总量首次出现下降。特别是盗窃、伤害、抢劫、杀人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同比减少6.5%,降幅较大。

  周玉华说,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山东各级法院采取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的的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有预谋进行的严重暴力性、侵财性发最,各类犯罪中的惯犯、累犯等,坚决依法打击,和重判。去年对这几类严重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重型的占43.5%。特别是对被告人房建棠故意报复社会,杀害幼儿园师生等重大故意杀人案件,法院依法迅速处理,判处其死刑并立即执行,有力震慑了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

  相对于刑事犯罪案件的下降,2010年民事诉讼案件却仍有大幅度上升,共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03987件,审结303717件,同比均上升6.8%。其中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117114件,增长5.4%;农村承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101636件,增长17.5%。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山东各级法院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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