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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区矫正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16日08:31
  自2010年5月启动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以来,在短短7个多月的时间里,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省10个市的59个县(区)371个乡镇(街道)展开。渭南、咸阳、汉中、延安、安康5市分管领导或市委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汉中、延安、安康3市成立由分管领导和市委政法委书记共同挂帅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大多数县(市、区)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由县(市、区)委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或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汉中市司法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科;安康、商洛两市部分区县司法局也相继设立社区矫正股。

  2010年5月中旬至7月底,陕西省司法厅先后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及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了9期以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共培训各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处(科)长等1000余人;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在此基础上,也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其中,西安、汉中、铜川、渭南、榆林5个市专门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实务过程及数据信息统计上报软件系统的操作演练开展了专题培训工作。

  2010年5月25日,省司法厅邀请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共同研究商讨了全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办法。根据会商意见,“两院两厅”于8月5日联合印发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和《陕西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细则》(试行),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提供了分工明细又便于操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厅经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单位联系会商,拟制了包括《陕西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在内的13项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衔接管控措施,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通过集体教育、个别谈话、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等多种教育矫正方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建立良好的心理和行为习惯,防止再犯罪;全省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基地17个,公益劳动基地31个,就业基地4个;商洛市聘请大学生村官担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为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注入了新生力量;全面落实帮困扶助措施,全省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就学)率达到60%以上。

  陕西省司法厅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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