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洪峰为北京市副市长。今年1月洪峰辞去陕西省副省长的职务。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资料显示,洪峰,男,汉族,1954年11月生,安徽绩溪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硕士。
资料还显示,洪峰曾任湖北省物价局研究室副处长,国家物价局综合司综合处处长,国家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研室主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市场与价格调控司副司长、价格调控司副司长、司长等职。
据悉,洪峰已在陕西任职12年,主要负责陕西国土资源、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法制、信访、铁路、公路、机场和陕南突破发展方面的工作。完
作者: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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