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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引发火灾3079起公安部消防局呼吁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限制和管理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17日08:01

本报记者李恩树

  正月十五元宵节,人们将迎来辛卯兔年春节里又一个喜庆高潮。然而,对消防队员来说,由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春节期间最后一个繁忙紧张的灭火救援时段即将到来。

  “在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历来的传统。而且由于元宵节普遍是各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一些零售商和家庭会把春节余存的烟花爆竹尽数销售、燃放。因此,防范火灾形势将非常严峻。”公安部消防局总工程师杜兰萍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不无忧虑。

  喜庆爆竹频频引发血泪伤痛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出口国,“张灯结彩,鞭炮齐鸣”是我国历史中传统的节日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在给人们增添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1年2月2日零点除夕之夜,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有人在大厦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引燃B座外墙保温层,致使152米高的B座和219米高的A座外墙大面积立体燃烧达10余小时,过火面积约1万平方米,经济损失十分惨重;2009年元宵节,央视新址配楼因业主单位违规燃放明令禁止的A类烟花引发大火,导致外墙大面积立体燃烧达6个小时,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6亿元;除此以外,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福州长乐拉丁酒吧火灾……都是由违规燃放烟花引起,惨剧不胜枚举。

  据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仅在今年春节期间,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全国共接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3079起,死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665.1万元。其中,仅北京市就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94起,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04%;造成2人死亡、386人受伤,同比上升了11%。据悉,2009年至2010年,全国共接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9642起,死亡24人,受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不规范燃放埋下消防安全隐患

  “近年来的这些火灾事故,暴露出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比较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杜兰萍告诉记者。

  杜兰萍认为,问题之一是市民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品种经常超出控制。常出现的情况是一些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国家或地方政府允许销售范围以外的烟花制品;一些市民到非指定销售点购买一些假冒伪劣烟花制品,或者购买、燃放超规格的烟花制品。

  另外,燃放的地点存有很大的随意性。“虽然我国于2006年1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列明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7类场所,但在执行中却不尽如人意。”杜兰萍指出,由于没有明确的标识和警戒线,导致一些市民违反规定在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学校和输配电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高风险场所附近和窗口、阳台、走廊通道、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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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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